若騎車不幸遇到火氣很大的人 對方下車要拿球棒攻擊我
為了保護自己 可以把對方打趴在地上 直到對方沒有行動力為止嗎?
要打人一定是朝對方的頭部攻擊 若是遇到汽車駕駛人 也沒有安全帽的防護
我拿大鎖敲他頭 他頭破血流倒在地上 我會吃官司嗎?
如果不能把他敲昏 我也沒學過武術 可能害我被亂棒毆打 最後換我趴在地上.....
這時候應該怎麼做才正確
就以你騎機車他開車來看好了(通常開車的比較能帶機絲下來)
先不管你的騎機車行為有無不法或是怎樣,就當有人看2輪不爽來下要找你輸贏為前題的話
個人認為最上之策的做法是像上面有網友提到的,記車牌,加速繞跑到最近的條子局報案,機車機動性高,他下來到你身邊前的空檔你不可能跑不掉。
再來就是"如果"你有認識高管或是有背景,不論白的或黑的,有實力就行,最好大到連媒體都不敢得罪你,有這樣的前提的話,請把對方打趴吧,因為不論他先動手或是自我防衛還是怎樣,就算你壓根就是想幹掉對方,只要你有實力,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因為這是鬼島,法官都聽你的!
要是你沒有背景實力,建議你點到為止,自我防衛的定義是怎樣要看法官怎樣看,你自我防衛的太過的話可能就有麻煩了
先動手就不對,但不代表對方先動後之後你就能幹掉他!,除非你有背景外加對方被你幹掉的人是廢死聯盟的人,因為這樣你100%不用怕了,他們的家屬或是整個聯盟還會救你!
另外依照台灣的法律,要是你真的想幹掉一個人,不要故意跟對方起行車糾紛再引對方要跟你動手,因為不確定因素太多,不一定能全身而退,但要是你例用很多高官有背景的人都喜歡的酒駕,這招可是比直接幹掉對方還有用,因為罰得輕,要是有背景的人,很容易就花點時間就沒事了,這就是台灣!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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