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 我們家出門吃個午飯
在回來的途中等紅綠燈時突然砰的一聲
很無奈後方來車竟然沒在看

第一現場 我立刻從後車廂拿起障礙三角牌
而肇事者(女性 而看起來似乎有喝酒)似乎是有恍神一下 然後才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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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情形是
她一下車給了我一張名片 然後說她會全權處理負責(態度很差 所以跟本不想私下解決)
而我說妳要怎麼處理 她也沒回答就慢慢走回車上
然後我就喊說 一切都先等警察來再說
然後最令人髮指的來了
她立刻倒車撞倒我的三角牌而急速行駛離開
當時我有記下她的車牌
過了不久 交通警察來了 然後例行工作完成後
我就開著車到警局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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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後在警局做筆錄時
警員有對我做酒測 當然是沒喝所以也就相安無事
而對方 我們從名片上的電話聯絡時 手機沒有開機 家裡電話沒有接
所以讓我覺得對方的態度極度惡劣

警員問我肇事者看起來或是否有聞到酒味
我說當時我沒有注意 但是臉看起來很紅而講話就很像是有喝那樣
然後我們在警局等了快1.2個小時才聯絡上對方的家人
最後對方來的是肇事者的先生 在這我有一個疑問
第一. 車禍責任上不是本就應當由肇事者來出面嗎(我想對方是想躲酒駕)
第二. 這樣是否有構成所謂的肇事逃逸
而重點是她先生一來也是喝的茫了那種
所以我也非常無奈對方這種態度 讓我想請律師
目前已經有詢問過律師這樣子的情形
而律師也保留此案件將在禮拜一作一份報告給我在問我是否提告寄發律師信
至於車子維修的部份 由於還是新車不到兩個月(心好痛
)
而汽車頭一年是乙式全險 所以我們將會開到TOYOTA修復
不好意思 是第一次PO這種文章 所以不好的話請多包含





我的無名BLOG 有CAMRY的一些照片囉
題外話
現在警察局跟以前似乎截然不同
警員的服務態度都超好
還請我們吃蛋糕
哈哈 但是還是不能說有空去多做做吧
在此 感謝田中分局的警員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