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報廢舊車的人這幾天先不要報廢, 應該會增值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1218/755771/《貨物稅條例》三讀 舊換新減稅汽車5萬機車4千
lutewu wrote:
要報廢舊車的人這幾...(恕刪)
問題是中古車價還有五萬以上價值的車子,報廢不是划不來?
假設中古車價有十萬的車子,可不可以賣給出口商十萬再領五萬補助(共十五萬)?出口商是誰?要找誰?問賣車業務沒有一個知道的!
中古車價低於五萬的車子真的不多啦!
立法院日前協商也決議換車優惠不限本人,放寬同一戶籍二等親都可適用「汰舊換新」案;也就是說若爺爺賣掉自己的舊車、孫子買新車,也可以獲得減收貨物稅的優惠。盧秀燕:『(原音)譬如說舊車可能是爸爸的,那爸爸認為說可能要把車子改登記在兒子或太太的名下,那也都適用這個辦法。』
重點說明:
出口:車子出廠6年以上~車主須持滿車子一年
報廢:車子出廠6年以上~車主須持滿一年~然後同戶籍二等親皆能用~在車子報廢前後六個月購買新車都適用
要同戶籍的二等親才能用喔~~之後退稅問題~~看時跟車商辦理~還是直接拿購車發票稅單之類加報廢資料跟戶籍資料自己去稅捐處辦理~就看後續怎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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