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聽說,一種是加裝後貨斗蓋,就可以驗的過,可是好像是客車的認定‧
另一種,是在後座門板的窗上加裝鐵桿,就可以合法領貨車牌,後座還可以合法座三人,是真的嗎?
還是小弟認知有錯
這法令問題真是讓人裹足不前啊
請各位前輩大大解惑啊
這台貨卡當初型式認證時,就認定是貨車,不是客貨,也不是客車,不管你怎麼改怎麼變更他就是貨車.
而交通法規規定,小型貨車乘載人數限定2人,所以你不要說是後面要再多載3個人了,就連你裝那排椅子都是違法的.
而當初新車領牌怎麼領的呢?應該99%是業務把椅子拆掉,進監理站然後說這是載貨空間,領完牌再將椅子裝回去.
只要是懂驗車的看到這種車,只要你驗車時沒裝椅子,載貨空間有區隔,大家都嘛心照不宣,不會給你刁難.
但是裝椅子在路上,被臨檢就不一樣了,直接變造車體7200開下去,而且要調回監理站檢驗.
ps.我就是想不透,既然台灣法律不允許這種車,那當初為何可以讓他進口,然後又衍生一堆問題.
還有這種車保險也是有問題,而且問題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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