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規為: http://car2tw.com/light_checking.aspx, 如下述 :6.3 汽車晝行燈(daytime running lamp):6.3.1 數量應為二盞。6.3.2 燈色應為白色。6.3.3 裝設位置:6.3.3.1 寬度:沿參考軸方向,外表面相對車輛縱向中心面最遠處之邊緣與車身最外緣距離應小於四00公釐。沿參考軸方向兩燈外表面內緣間距應不小於六00公釐,對全寬小於一‧三公尺者此距離得減為四00公釐。6.3.3.2 高度:在車輛無負載狀態時,距地高應在二五0至一五00公釐之間。6.3.3.3 裝於車輛前方。射出之光線不應直接或經由照後鏡及其它反光面間接對駕駛者造成不適。6.3.4 幾何可視性:6.3.4.1 水平角:朝內外各二0度。6.3.4.2 垂直角:水平面上下方各為一0度。6.3.5 投射方向:朝車前方。6.3.6 電路接線:點火開關開啟時晝行燈應自動點亮,須允許不使用工具下使自動點亮功能解除或啟動。頭燈點亮時晝行燈應自動熄滅,但若頭燈點亮僅為短暫警示時除外。請維護其他用路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