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
TOYOTA公司面對消保官處裡時,態度是比較強硬
他們擬了一份協議書要我簽
內容的大意是:
1.車子保固4年(我想這本來就有)
2.車子牽回後,若一個月內再發生同樣瑕疵故障情形,可以退換車
3.若一個月內再發生同樣瑕疵故障時,但雙方若對瑕疵原因有不同意見的話,
須找雙方認可的第三公正單位檢驗。
4.若簽立此協議書後,消費者不得再找其他單位申訴此事。
看似可以放心的協議書,但經過消保官說明,我沒有簽。消保官說:若再發生故障時,
你消費者需支付這筆第三公正單位鑑定費用,費用大概是十幾萬到幾十萬元左右,因為
這份協議書沒有寫誰須支付鑑定費用,所以就是由想保障權益的消費者支付。
經過消保官說明後,才知道這份協議書經過公司法務擬的有陷阱,若簽了以後再發生瑕疵時,
反而我要花十幾萬以上的鑑定費用,還不知道能不能退換車。若我不花鑑定費,那我就得繼續開
那台瑕疵車,且花了也不一定有用。
那時我請他們把第三條劃掉銷去,我就可以跟他們簽協議書,但他們說不能劃掉。
我請他們在第三條注記:第三公正單位鑑定費用由公司支付。
他們說公司沒給這個權限。
所以那時我覺得雖然到消保官那協調,他們公司帶來的協議書,可以說是沒什麼誠意,
簽了後還會讓我跳到洞裏。
而且最後一條,還要我不能跟別人講,
這個態度讓人感覺若你買到對生命有威脅的瑕疵車,你就要吞下去。
ps:今天(2011/10/6)我的車上新聞了(蘋果日報 動新聞) :
70萬新車方向燈頻故障 民眾氣炸

但我的方向燈有時會故障不亮!昨天(4/27)在高速公路行車(新竹到頭份),
當我準備要下頭份交流道時,我打方向燈要切到外側車道,突然我的方向燈不亮,車流量雖大但是我還是得切出去,正當我的車頭在偏向外側車道時,遭右後方的貨櫃車鳴喇叭示警而沒有成功,再試圖硬切出去時(不然就出不去了),又被右後方的客運猛按喇叭,就在此時,警察伯伯剛好在附近把我攔下來,說沒看過小車逼大車的,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危險駕駛會造成車禍………..後來我花了很久的時間開到苗栗,再調頭回來,也白花了兩次過路費。

交車一個禮拜就有這種情形了,晚上在一般道路行駛,轉彎打方向燈突然不亮,被摩拖車猛按喇叭,差點撞上來,被好幾個騎士賞白眼。隔天回到TOYOTA去修車,他們說調整一下就好了。為了保險起見,他們幫我去調新的零件,跟我約隔兩天再去換新零件,依約我的車也去換新零件,但換好時,專員找我太太進去工廠看車子的狀況,當場試了一下方向燈,竟又不亮!令人傻眼!專員說再請師傅調整一下就好,後來把車交給我們,說完全OK了。之後就在昨天又出狀況了!
昨天我到TOYOTA跟他們說我的新車一個月內已經修幾次都沒修好,還差點釀成車禍,他們跟我說再請師傅修一下,我跟他們說不用修了,30天內的新車直接幫我退換貨,但他們還是說要幫我修,說這車是偶發事件,我說我先匯錢給貴公司買的是新車,怎麼給我這種瑕疵車!他們說車子有四年保固沒關係,我認為四年內若常常回廠修這種問題,四年之後變成我自己負責,這種保固誰要,再說若發生車禍,可能不用四年,車子就毀了!
所以我說我要換新車,但他們還是要修看看,且把我的車留在保養廠三天,要我之後再去牽回。我說若不讓我換新車,總公司須立下切結,若之後行車時,因為方向燈的問題而釀成車禍,TOYOTA必需負所有賠償責任,我請專員轉告。
看到之前TOYOTA品管嚴格的廣告才去購車的我,怎會買到這種車呢。
各位大大,請問我還有怎麼樣的方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嗎?麻煩提供給小弟,感激不盡,謝謝!

PS1:(4/29星期五)TOYOTA公司剛打給我,說明總公司的技師在(4/28星期四)已下來新竹做過檢修,沒有發現任何異樣(很難抓),他們在(4/29)會去做道路測試,里程數會在100公里內。感謝各位大大對小弟的關心。
ps2:(4/29星期五)今天TOYOTA的組長,打給我說:昨天總公司的技師來檢查過車子一整天,技師說找不到
問題點。今天晚上廠長打給我說,總公司的技師來檢查過車子,說車子沒有問題,要我把車子牽回去開。
我吶悶了一下:車子找不到問題點<等於>車子沒有問題嗎? 這是什麼邏輯呢?

我問廠長:那要是我牽回去開了後,再發生方向燈突然故障的情形怎麼辦?
廠長說:那到時再換一下總成看看。

我再說:如不能換新車,那公司簽個切結給我:如方向燈仍突然故障而引起事故,公司負責。
他說他不能做主。他說那車再留在廠裡檢查看看。
我想到一件事(4/28星期四)TOYOTA的組長打給我說,問我有沒有對車子做過什麼事(我想他可能想問我有沒有改裝),我回答:沒有,除了正常行駛,還有就是回原廠而已。(4/28星期四)總公司的技師,應該檢查過了,所以找不到問題點。
但(4/29星期五晚上)廠長說,可能跟你的開車習慣有關。並問我常打右邊還是左邊。我回答:就一般道路駕駛,該轉哪就打哪吧。 我朋友說:他們可能開始想把責任推到我這吧。

Ps3:四月底前,TOYOTA要我把車牽回去開,對於我的要求則沒有回應。在(5/2星期一)我寄了存證信函給TOYOTA,對於屢修無法徹底修復的問題,要求解除購買契約並退還價金。
之後TOYOTA跟我聯絡了,說公司很重視這個問題,他們要將主線束及線組接線更換,說這樣做比較不會再發生故障,但不保證已修好不會再故障 。。
這種瑕疵新車售後服務很像擠牙膏,講一動做一動。
我跟廠長說,我存錢花快70萬買到車王,廠長說:應該是吧。

買新車三個多禮拜,期間回原廠修了三次,之後住院修理到現在快兩個禮拜了還躺在原廠!很扯!
去買他們認證的中古車應該也沒這麼誇張吧!
買新車遇到瑕疵,TOYOTA的態度是觀察看看。你提出要求,他們的態度是要問上面看看。你生氣了,他們的態度是那換零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