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七月底繳交的三萬
到決定退訂在九月初
要退款居然是這樣漫長的一條路
而且其中也發生了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
從一開始說要我本人的簽名蓋章還有身分證影本帳戶影本
OK,我承認不放心讓他人持有我的印章
就為了親自用印而一直拖到11月27日
可是到現場後,居然不需要用印?????
為了這用印的事情先拖了將近三個月
然後一開始跟我說一周之內可退款
我等了兩周沒動靜
再度致電去
又改口說要一個月
一個月過去了
12月27日
我又再度致電去,也還是沒消息
最後發e-mail給總公司
這才有一位黃先生跟我聯繫
說要到2011年的元月中才可以退款
因為處理人員很晚才將資料交出(這難道是我必須要承擔的嗎?)
換句話說,如果處理人員的疏失一直沒處理,或是有其他更不好的事情發生.那消費者不就衰到爆
而是件直到今天依舊沒下文
OK,我今天撥通了0800
可是0800的給我的回覆我並不滿意
他知道我曾發e-mail 也知道南都的黃先生跟我聯繫過
可是接下來的處理呢?????
我不知道TOYOTA對這件事情的的處理態度是什麼
但是我知道我自己的感覺
也就是對該公司失去了信心
我不相信一個忽視曾經有可能變成客戶權益的公司
會很尊重現有的客戶權益
退訂是一個事實,無論任何原因必有其理由
但是消費者已經將現金擺在貴公司一段不算短的時間
也在很久以前表明要退訂的意願
居然還要以公司的規章流程沒跑完(甚至再加上公司人員本身的業務疏失)
要消費者等
呵呵,買車要等因為車賣得好,恭喜恭喜
交錢不能等,因為公司規定
不買了要退款,更是不知道要等多久(還要加上人員作業疏失時間哦)
拿錢的消費者像個傻子一樣
這就是Toyota給我對消費者的實際形象

豐田、BP 美國人最痛恨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