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希望不會再有下一位受害者出現。
douglaschu wrote:
本人5/28星期四端...(恕刪)
這種問題也很可愛,雖然大大財物損失,希望能夠趕快找回來,但是似乎有耶問題。總結最大的缺失應該是這幾項:
1.外車不能入內,Toyota的業務開的車是外車嗎??如果業務屬於公司人員,那車子應該不是外車吧??如果業務不是Toyota人員,選非原廠業務買車,是屬於車主的重大缺失吧。
因為我太太當初買車時,也是業務載他去的,車子也是開進交車中心,哪有什麼交車中心非外車必須把車子停在外面的這種事,我太太汽車保養的時候,我Honda的車子也是大搖大擺的開進他們廠內載我太太,跟臉皮厚度我到覺得比較相關,真是太誇張了。
2.車子停在無法管制到的地方,還把貴重物品留在車上,是屬於車主的重大缺失吧。
3.貴重物品留在車上,是否放在很容易看到的位置,是的話是屬於車主的重大缺失吧。
其實這種問題不管是不是在交車中心,即使是在自家門口的路旁也是很嚴重的車主缺失,仍然建議車主不要太好心,想想看是不是業務叫你放車上,如果不是,那車主真的又多一台重大缺失,如果是話,可能請警察調查一下業務,畢竟Toyota業務其實良莠不齊已經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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