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板友,最近想買車的事情親朋好有紛紛提出血淚控訴...啊,不,是「建議」,比方說車子是不是展示車,是不是從別的經銷點調來的展示車,或者說是不是掛牌車,以及業務會偷配備坑車主等等。
我想到一點,就是在跟業務談的時候如果所有要求都寫在一張白紙上,雙方簽名影印各存一份,這樣可以構成法律效力的買賣契約嗎?
比方說如果我堅持「不可為展示車」,新車交車里程數需在10km以下(老子去你家車廠牽車總可以吧?),汽車各配備需要那個廠牌那個形號等等逐項表列,這樣車廠的業務會接受嗎?
還是這樣的要求得去找個律師來做公證人簽客製化契約才行?
此外,有沒有車主要求交車時用千斤頂把車子舉高檢查完車底狀況後才交車的?
2.交車十公里以下那就強人所難了,因為可能會在廠區內移車或測試等等,只要不誇張都還好, 各項配備列表算正常
加應該連配件流水號都寫上去,我的業務就這樣做
3.我就有把車子頂高後檢查完再交車, 這個要求不過份,我的業務是一項一項慢慢點交測試給你看沒問題再交車
的,
訂契約跟交車時都是白紙黑字寫清楚,跟逐項功能檢查清楚再交車是正常的
因為我交車弄了快三個小時,因為我是真的逐項一點一點檢查的,
但說真的若你有老子買車是老大的心態,我想應該你應該可能會遇到業代出現老子不賣給你可以吧的情形喔,
買車是一件開心的事,就高高興興的買, 當然配備條件是要一項一項寫清楚最好, 其實再談得過程問一些小問題就可以知道這個業代老不老實了,若發現講話不太實在那就換人吧
leeleo6699 wrote:
1.不式展示車,掛牌...(恕刪)
+1
樓主可以參考,這篇寫的不錯。任何的要求,一定要寫在契約上。
還要注意你與業代所擁有的契約是否內容都相同
免得你的契約有寫,業代的契約沒寫到..(有案例)
簽約的時候,一定要多注意,要簽約前,先寫下你的要求,免得忘記。
契約就是一式兩份了
他的那一份是原稿你的復寫紙
所以他那根本無法塗改的
你若怕她塗改她也怕你啊...不是嗎
就像一式兩份影印,那若是她用立可白塗完再印也看不出來啊
所以業代跟你都一樣
彼此信任
有人說業代交完車就無用了
說真的我的業代是
只要我有問題打給他(是我自己笨不會操作)
他也會盡量解說清楚,若電話裡說不清(我是跨區買)
她會幫你預約這裡的保養廠請她們幫你處理
或許這些自己都可以處理
但感覺不會射後不理
所以既然要買這種高價東西
彼此須先信任(亂灌水業代除外)
其實總歸一句
當面談清楚他在說甚麼有的顏色沒有啦 ,多久才能交車啦
用一個方法求證就是打去同經銷問看看求證
那就知道他老不老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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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的建議版主找個老實的業代
不要買個車搞得跟諜對諜一樣
這一一件開心的事
保持好心情
哪位讓你輕鬆舒服快樂的買
找他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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