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536362 wrote:用膝蓋想也知道 怎...(恕刪) 說的不錯!!但是就是常有魚目混珠事件...雖說都不會傻傻的等被抓,但混在人(車)群中,也不失為一個方法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嘛~~這裡離題囉,大家繼續炮那警察,要他對苦主在媒體面前當面下跪道歉(連同苦主女兒)P.S 話說這裡蓋到快破千了耶...不知道我能不能搶到1,000樓
lovecats00708 wrote:我認為這影片有爭議警...(恕刪) 警察說他從出休息站就沿路超車 (實際是另一台YARIS從出休息站就沿路超車)那影片怎麼不是從休息站就開始 (車主根本沒進休息站)影片4:2X秒的時候,內線左側一台鐵灰色YARIS呼嘯而過過沒多久,苦主就被紅班馬欄下來了只因為兩台車款.顏色一樣就讓警察誤判,誤開罰單...
警察已經明顯失職了吧?公務員失職道個歉就算了嗎?沒有證據就亂開單,這表示這位員警完全沒有法治觀念.執法人員在欠缺證據下原本就不應該執行開單動作.這樣的員警明顯不適任,而且為避免日後該員心生不滿應依可行之公務員相關人事條例予以解僱或是調離相關工作.受害者除了要求銷單,應該要求精神賠償.如此這些警察在開單時才會更小心.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國家預算中包含"罰單收入".警察還是有些可憐的....我想大家針對的,應該也不是對"公路警察"這個單位的不滿,而是這個單位執行工作的方式真是令人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