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esa670302 wrote:
我合理的解釋,案件是否有如實呈報到總公司去處理。和泰賣漏水車,品管這麼差,然後遇到漏水也刁難車主不給保固,我只要求依照去年10月前漏水車主一樣更換頂蓬給10年保固,並將所有漏水點上膠,不是因為我一直溝通後勉強才從外面拆車頂架然後上膠(防水膠還滴到內裝),其
我是覺得這幾千分之一就給個終身保固也不為過,只是保養廠只是個保養廠,業務只是個賣車的,
保固給不給如果他們能決定,一定立刻給你,也不會明明看到水在滴說眼睛濕氣重,
真心認為副廠長只是掛名的客訴接待人員,只是職稱副廠長好聽一點,
01的好處就是能逼出總公司的人出來面對,這裏稱摸頭,
幫你衝人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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