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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條例三讀通過了~~

如果我剛好在一兩個月前將媽媽19年的舊車已經過戶給我, 這樣還適用這個減貨物稅的方案嗎?
還是我必須再等持有車一年以上, 才可使用這個方案? 疑惑??

lutewu wrote:
問題是親屬有舊車與...(恕刪)


我的困擾也是,既然二等親可以,就不要限定戶籍了吧?

話說,nissan業代已經有話術了,
今天打來說下個月通過報廢的五萬會回饋車商,
議價空間會少⋯⋯
聽他放屁,半年內都可是要怎麼被車商掌握?
他又知道下個月會過?
我只好冷笑,
怎麼不好好賣車,把車子優點清楚讓客人知道,
缺點承認,並分析比較和配套方式?
我知道少氣簾不是業代能決定的,
但都用硬拗恫嚇的,攻擊醜化對手的方式
唉~~
很好奇,哪裡有消息12月就會三讀完成?如果是,再等沒多久就揭曉了,別逼人趕快買車,另外,雖然可以報廢或出口前、後半年買新車,但重要是生效日,即使下個月三讀過,生效日是哪天呢?這些疑問立委都還不知道,可以鼓吹現在買最適合友可享退稅?真的很神

說個重點,此案立法院排議在1月好嗎?

hkm1020 wrote:
很好奇,哪裡有消息12月就會三讀完成?...(恕刪)


12月中三讀是之前新聞說的
什麼時候開始實施並不清楚, 以2009年經驗, 1月12日三讀, 1月19日實施
我猜這法案應該是12月底前會過,
因為立院2015的最後會期就到12月底,

12月底沒過,明年初就選舉了,
你猜還會不會再審這法案?
我猜不會,因為選舉效應不大了!XD

各車廠的業代也都有因應話術,
但是真的不要恐嚇消費者,

這法案兩個重點
1.報廢
2.出口

先看第一點報廢
要報廢就沒有所謂二手車價的問題,
除非你現在的二手車可以賣到四萬或五萬以上,
那真的不用等這法案,
但是在幾天12月了,35天後就是2016年了,
你要買2015還是2016年的車?

有人說我會開車開超過10年!
我相信這樣的話,2015或2016的差別很小,
但是你怎麼能保證車子不會出狀況,得被迫換車?
或是科技的進步造成你得快很多年換車?
35天的忍耐是否值得?客官得自行評估,

當然車廠對於年底車的優惠一定會比年初的車來的多一些,
但是多多少?有多到2萬以上?
我認為至少要2萬以上才能夠稍為補足換車的二手折價損失。

第二點出口
出口這件事真的是一個很大的謎,
因為我們的車出口的現況幾乎沒有太多資料可以查,
天書只針對國內二手車價,
出口天書還沒有出現,
政府要打開出口舊車的市場,增加外匯收入,絕對是好事,
但是這得靠法案通過後一步一步的建立,
究竟這五萬的補助可否順利讓車主願意把車賣到出口二手市場?
還是賣台灣的二手市場比較有利?
這真的是一個迷啊!
過零汀洋
metallica wrote:
我猜這法案應該是12...(恕刪)


正2016的車應該要等不只35天........
可能要到二月才會比較常態吧~
十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及委員趙天麟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

終於排入明天的討論事項.

http://misq.ly.gov.tw/

看看這禮拜五有沒有好消息,不然要等到禮拜二了
最近去看車, 業務員直接就會試探你是不是要換車, 有老車要報廢嗎?
如果是的話, 業務員給的折扣就會縮水很多, 所以大家記得不要說要報廢車
就直接說買新車, 不然會很難談了
Jasonkuo168 wrote:
明天立院審議貨物稅...(恕刪)


請看清楚內容.....


為鼓勵車輛汰舊換新,於該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出口中古車者,將登記滿1年且未辦理車輛停駛登記之出廠2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完成出口,於出口前或出口後6個月內購買該等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得定額減徵該新車應徵之貨物稅。

五年內的車 從法案通過往後五年算

且要在 舊車出口 前後六個月內 才有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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