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責7:3的可能性很大~~對方責任較大~~修車費你起碼要自付3成~~若你自己有保乙式或丙式險的話就好辦了~~你的保險公司全部出錢幫你修車後會自己去向對方追責任~~自己不需要跟對方大小聲~~對方找你就說會請保險公司跟他談~~就交給警察和保險公司談就好~~若只有保強制險的話就麻煩了~~PS:不要管對錯~~自己要養成防衛駕駛的觀念~~隨時想想這樣開車會不會被三寶撞?不管紅綠燈都先確認對方沒車會衝過來再過~~再強調一次~~防衛駕駛~~防衛駕駛~~防衛駕駛~~防衛駕駛~~防衛駕駛~~防衛駕駛~~防衛駕駛~~
robin0124 wrote:駕駛觀念薄弱的Toyota駕駛遇到蠻橫的遊覽車駕駛人沒事就是不幸中的大幸另外是轎車撞遊覽車,閃黃/紅燈並沒有注意左右來車樓主能爭取到肇事責任5:5就算贏了 完全看不懂你的邏輯第一: 車種跟車禍肇事的比例沒有關聯性。第二: 注意左右來車跟肇責也沒有關聯性,只跟自己的性命有關聯性, 閃紅黃燈的肇責看的是行駛閃光黃燈的車輛有沒有減速的行為, 倘車輛未減速, 則分攤肇責30%。參考法規: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第45條第9款。道安第102條第1項第2款。基本上這種實例太多了, 就是閃紅燈7成, 閃黃燈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