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幾千元打官司 對他們更毫無利益可言 只要他拿的是公司契約 公司就沒法推給個人行為
至少也要先解決 才澄清屬該業代不良的個人行為 上新聞用媒體可以試試看
其它網友也沒說錯 高單價的物品 的確要白紙黑字的載明 所有權益 都在合約裡
合約保護的是雙方彼此 如果沒有載明 就已經輸掉立場 以後要切記
沒指名道姓請千萬不要隨便的對號入座,會鬧笑話滴. 草玩了莓 :)
skyline1012 wrote:
買賣車子真的要小心,...(恕刪)
之前我賣車子也是這樣
幾個像流氓的車商
看完車子就說...阿 30賣不賣啦!!!
我相信我們出很高啦,我們是很有誠意啦
心想:X哩,有誠意的屁,有誠意就出高一點啦,不想戳破你而已,還在老王賣瓜,高? 一般般啦
不然先簽個合約交個朋友啦,我直接可以付訂金給你
心想:屁勒!你朋友會沒事跟你簽合約,而且我朋友不會想賺我錢耶!!!好笑內
哈哈 同樓主狀況,我不想賣 簽屁啦!!!拐我喔...果然不是甚麼好東西
你這樣不行啦,我們也從很遠的地方來內
心想:X的,你是來談生意啦,我逼你的嗎,想談成,又不出高,在那邊出巴辣價,怪我不賣勒??靠北邊走
我也花很多時間陪你談阿,我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你補我??笑死人
態度就流氓樣...
反正...沒事別亂簽
學個教訓 這樣算便宜!!!
業務嘴,聽聽就好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