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huang1000 wrote:新車主開出去往生了原車主當然還有道義責任!!我說說二十年前我一個朋友做工具機的,工具機被貿易商賣到美國,使用者也用了好一段時間故障了,找當地的水電工拆機修理,組裝時卻沒裝妥,導致之後使用者斷了支手.使用者輾轉找到台灣來,告了朋友的公司.當時我朋友賠償破千萬,也因此公司收掉....(恕刪) 依照您的描述......邏輯上.....這新車主應該去告車廠,而不是前任車主
acom66 wrote:依照您的描述.......(恕刪) 按照邏輯來看,似乎責任在車廠沒錯.但我朋友當年之所以要賠償,是因為機器未附上警語而敗訴.車廠新車推出時,如果都有附上警語,而前任車主事故未修復導致後認車主傷亡,責任上如何歸屬,相信前任車主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