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89200670 wrote:01不就是這樣,一堆...(恕刪) 對阿,一堆人講的樓主好像萬古罪人似的,結果,要挺身而出?人呢?提供意見是好意,但是請不要落井下石,誰發生這種事情都是很煩惱的。如果沒建設性的就......
參考一下小弟的保險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0&t=2534402&p=13#41626983保險的重要性依序為強制險->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損->自己的車體險或竊盜險
純粹就法律面而言,肇事者只要負責將被撞車輛恢復原狀,並依肇責比例賠付給對方即可,而且還可主張零件折舊,至於去原廠修還是外廠,這不是肇事者決定的嗎?為何很多人說被撞車主有主張回原廠修復的權利?是民法有修改還是有判例,有這方面專業的大大可否開示一下小弟,多謝
台北市如果能少掉一半沒載人的計程車 交通會更順暢且很多"職業"駕駛在路上的行為一點也不職業話說第三責任險真的不能少 自己的車撞壞就算了但是別人的車沒third party真的會沒完沒了一年也才兩三千塊還送道路救援 我覺得很划算
到法院審理,就算對方無肇事責任;只要交車落地就開始算折舊了。本案無身體損傷算是萬幸(對方若有身體傷害可加過失傷害告訴,〈刑事告訴乃論〉)好好跟對方談談,必要時找調解委員會幫忙調處。畢竟錢財身外物;安全回家才是唯一的道路。
chienhua0112 wrote:純粹就法律面而言,肇...(恕刪) 法律面僅規定恢復原狀是沒錯但還是要考量到肇責問題一般肇責較多的一方無法拒絕被撞的車主選擇到哪維修的權利原廠也是合理的選項受害的一方有權選擇對自己較有利的方式肇事者指定的車廠誰知道會怎樣修呢...
chenyikai wrote:我碰到一個光是撞到我...(恕刪) 賠營業損失....不能白拿錢叫他到妳家做事舉凡洗窗戶洗流理臺廚房廁所..最好你家是大社區叫打掃阿姨配工作給他,營業損失一天3000?????叫他來做工一天給1500,獅子大開口,第三人責任險一定要保現在還有最新險種叫"律師責任險"專門用來打車險官司一年保額不到500,找美亞產物保費最低理賠最快這台計程車換兩個門皮或總成加上前後業用鈑的再讓你加上輪胎50000應該有找了,既然你都答應對方那就當上了一課繳學費了財去人安樂以後遇到小黃閃遠點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