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la wrote:
個人倒是認為鍍膜可以要求, 只是要提出證明.
烤漆也是非影響行車安全之必要, 但烤漆仍是汽車鈑金必要之條件.
汽車鈑金烤漆共有多層, 最後一層金油也可不用上, 若依大大的觀點來解釋的話.
鍍膜可視為烤漆之一層, 或為保護烤漆之功用.
只要是有財損, 皆可要求對方賠償....(恕刪)
這樣就是在咬文嚼字哦,我有講清楚恢復外觀,不上金油做消光?
我再把問題講清楚,因為鍍膜這動作,"有效期"無法估算,因天候、車主使用習慣(譬如:都去
加油站機器洗車....等等)、車輛停放環境,都有"可能"使鍍膜的效期提前結束,事故發生當時
車輛的鍍膜是否還在?法院並無法針對此部份能有較為明確的辨識,若單以原始施作鍍膜的發票或
是保證書來主張,難以招炯信,
有爭議的判決,法院不會貿然做出裁判,大都以恢復原狀為原則,你的愛車的原狀是出廠就消光
沒上金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