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328 wrote:分享自身慘痛經驗供參...(恕刪) Vic大大:加油,我支持你!每個人當然都希望能以越少的價格買到一台車,是最好!您的想法絕對沒錯...我在這邊奉勸『替TOYOTA講話的網路蟑螂們:錢可以再賺,但最好不要沒有良心,不然以後你家要是遭小偷,那也是報應而已!』
買新車是件好事本該歡歡喜喜消費者於買賣契約簽訂時就應當註明清楚一切細節事後諸葛已沒太大幫助無論買車,買房都一樣自己也是在2010/11月時下訂T牌WISH車款當時也是找2間營業所業代詢價條件都一樣價格由他們自己開價低者得(這點詢價時清楚告知業代)不過比價過程和2位業代還是有一些小爭執搞的也不是很愉快如果這事情可以再來一次我應該會用相同方式去處理但是應該會多加一點自己的感覺分數去評估畢竟這是一件好事奇蒙子~很重要啦!別為了3~5千元的價差搞的自己灰頭土臉各位客官你說是吧!
<回 天秤男>看過您的po的回文.....只能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您想貪小便宜.認真服務的業代.您卻不跟他買.為了貪那一點.最後還怪人家.要怪人家之前先想想.您付多少錢?想得多少東西?還想要得到原廠的配備???回文的大大 你確定本來的業務 就真的是認真服務的業代?為了貪那一點點的錢? 一萬塊 個人不覺得是小錢 況且 我請問你如果 又有另一個業代 不是少報一萬 而是多報一萬 那你認為 應該是更認真負責嗎?
alant1000 wrote:我的習慣是,訂單所述型號,如交車時不同,願無條件解約,結果業代都不敢亂來...(恕刪) 呵呵 !! 我也分享一下.我的習慣是 ...1. 所有的配件清單要寫在訂單上. 如寫不下就寫在另一張 A4 紙上. 然後甲乙二方: 親自簽名. 押上日期時間.2. 再加上交車前押 5W 左右的金額, 交車時付清. 結果業代也都不敢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