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好撞撞 wrote:
老爸的camry曾經...(恕刪)
伯父真是熱血 不過也顯示出TOYOTA的設計用心
今天如果是在速限110km/hr的路段 就算開到135km/hr
也未必會被抓 喔 對了 關於我之前的發言
誤差10公里這件事 必須要更正一下
在法律條文似乎沒有規定(至少我找不到) 不過似乎已經變成習慣了
支前有看到新聞稿 超速10公里以上者"優先"取締 低於最"低"速限5公里者"優先"取締
以文字來看 好像超速就可以取締了 但是之前網友有PO過一則新聞
國光大客車在高速公路102km/hr卻被以114km/hr取締乙事 執法單位的說法是
因為超速10km以上優先取締 因此機器是設定在112km/hr(超速12km/hr)才取締
事後證明是儀器誤差 實際速度應該是102 km/hr 不過因為行車速度還是超過速限"100km/hr"
因此還是判大客車需付罰金及記點 問題是 大客車的速限應該是 "90km/hr" 從這裡來看
法官應該也默認10公里誤差這件事 所以自動幫大客車加了10公里速限
我的解讀是這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