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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誇張的表速誤差!?

頭好撞撞 wrote:
老爸的camry曾經...(恕刪)

伯父真是熱血 不過也顯示出TOYOTA的設計用心
今天如果是在速限110km/hr的路段 就算開到135km/hr
也未必會被抓 喔 對了 關於我之前的發言
誤差10公里這件事 必須要更正一下
在法律條文似乎沒有規定(至少我找不到) 不過似乎已經變成習慣了
支前有看到新聞稿 超速10公里以上者"優先"取締 低於最"低"速限5公里者"優先"取締
以文字來看 好像超速就可以取締了 但是之前網友有PO過一則新聞
國光大客車在高速公路102km/hr卻被以114km/hr取締乙事 執法單位的說法是
因為超速10km以上優先取締 因此機器是設定在112km/hr(超速12km/hr)才取締
事後證明是儀器誤差 實際速度應該是102 km/hr 不過因為行車速度還是超過速限"100km/hr"
因此還是判大客車需付罰金及記點 問題是 大客車的速限應該是 "90km/hr" 從這裡來看
法官應該也默認10公里誤差這件事 所以自動幫大客車加了10公里速限
我的解讀是這樣啦
AUDI A3上的時速表和GARMIN衛星導航相比
A3:108~109, GARMIN:110
只差1~2KM/HR
我想是跟車胎尺寸也有很大關連
Juliansa wrote:
伯父真是熱血 不過...(恕刪)

其實只要超速,在法律上就是不對,
雖然超速10km/h以下屬非重大違規,前述也有大大說有規定不必舉發及取締,
但是重點是,如果發生事故或意外,經鑑定後確實有超速(即使只是1,2km/h),都是屬於有超速違規的事實,
是需要負相關責任的...
這點還請大家要了解...
以上...

不過大家真的可以試試...
雖然時速表有一定的誤差(法律規定的)
但大部分的里程表誤差真的都很小...很難會見到超過10%(3~5%就算是很大很大很大了)
車廠最好把表速做準一點
一切爭議就不見啦
hongmona66 wrote:
車廠最好把表速做準一...(恕刪)

是完全都沒有瀏覽過大家的回覆嗎...
是法規的問題,不是車廠的問題,別把矛頭隨便怪罪...
在香港鐵騎網址裡面,有篇文章有提到,他們的"表速法規"
有一些是錶速要「額定」大於實際速度4 or 6 or 8km/h(看汽車還是輕機/重機)
另外還要有10%的誤差空間..
例如排氣量大於50cc的機車,表速至少要大於8km/h,最高顯示是100+10%+8
所以實際時速100公里時,速度表須顯示在108~118km/h之間
那是「法律」規定的,

台灣就我所知,也是有類似的規定..好像是3%還是多少..以上
前幾頁有大大有提到,請自行爬文...
大概就這樣
所以即使是同一款車,同一批號生產出來的..
只要符合法規,都可以...

沒辦法..
我的2005wish時速表與gps對照
誤差約4公里


exige999 wrote:
之前開過Ford Liata(全原廠)表速110km/hr時 , GPS顯示104km/hr ; 表速120km/hr , GPS顯示113km/hr.
不過當速度降到70km/hr以下時誤差就很小了 , 幾乎是沒誤差.
基本上是開越快誤差越大(恕刪)


我覺得誤差算%的不是很正確,
至少我的車的狀況就不是,
我觀察錶速70~170這個範圍內,一邊對照GPS的速度顯示,都只有固定差5、6公里,
而不是速度越快,依據%而相差越多。

ianjasontw wrote:
是法規的問題,不是車廠的問題,別把矛頭隨便怪罪...
在香港鐵騎網址裡面,有篇文章有提到,他們的"表速法規"
有一些是錶速要「額定」大於實際速度4 or 6 or 8km/h(看汽車還是輕機/重機)
另外還要有10%的誤差空間..
例如排氣量大於50cc的機車,表速至少要大於8km/h,最高顯示是100+10%+8
所以實際時速100公里時,速度表須顯示在108~118km/h之間
那是「法律」規定的,


請教一下哪條法規?...
香港的法規適用於台灣?
台灣交通法規是有明訂測速有10km/hr的寬限值的,
這點在高速公路局網頁也有相關說明,引用如下:

問題:超速取締標準為何?(含雪山隧道)
回答: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於95年9月16日修正,其條文第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經執法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往年交通事故而造成嚴重傷亡,超速失控為肇事之重要原因,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該局將依前揭規定辦理,行車途中仍請依速限標誌指示行駛,切勿超速。

原始資料網址: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至於政府是否有規定車商表速要灌水以及灌水的幅度,到目前為止找不到明文說明,還請這方面的專家補充.

站在我的立場我會希望敦促政府要求車商縮小灌水比例,例如車速100km/hr顯示103~105左右就好,而不像現在有些車款時速100km/hr居然顯示12Xkm/hr
一方面台灣速限不高,目前合法最高速限只有到110km/hr,況且取締有明文規定10km/hr的寬限值,不像國外一些國家是沒有明文規定寬限值的,因而差個那點灌水值差很多.

因為目前各車商灌水程度不一,再加上很多駕駛人常常會"自我感覺良好":
我已經開到速限了,你想超車你自己想辦法.
或是為什麼開那麼快,我已經超出速限一點點了,你們這些車還明顯比我快!

還有一些長輩會一直敦促年輕人開慢點: 十次車禍九次快...

因而造成路上龜車始終少不了.

現在造車技術與道路的繁忙度都跟幾十年前不一樣了,政府除了宣導不超速外,對於路權與駕駛道德觀念更應加強宣導與取締.
交通狀況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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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

但是是表速耶...
不是取締的額外寬限速度

表速找不到有法規規定要"比實際速度快"~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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