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個人,四隻眼睛......會冤枉你!!!!!!」
事實是:不只四隻眼睛,外加測速器.....還是會冤枉好人!
這可以直上監察院了吧!
嚴重瀆職!
睜眼瞎子也可以當警察!?
再來,每個違規人當然被抓到會矢口否認,當然不是說車主在說謊,而是問題是警察真的認錯車!
當然他認錯車不會是故意的,現在警察動不動就被檢舉,他們實在沒必要為了這張罰單,去換來處分!〈處分會影響他們年終考績評比的,很可能他被評得較低,年終獎金當場少掉一、兩萬塊!〉
那在非故意的認知之下,說他們硬塞是有些言過其實!
而且也真的,在馬路上的yaris,真的很多都是同色,而且就是灰色最多!看其他的車,就算路上同款車同時出現在一起,也很少車色都一樣的!但近幾年一些新款車,你這一分鐘看到一個顏色開過去,沒幾分鐘又好幾兩同顏色的同款車也開過去...

不過我很贊成把這件事~大爆特爆!因為這很明顯,這種取締方式是有問題的!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吃過這樣的悶虧!
說真的,不只警察,很多政府部門的改進改善,不是在於他們的自省,而是被民眾這樣丟他們的臉,他們才會醒過來!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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