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kajo wrote:沒有報警保留證據保...(恕刪) 這不屬於刑事案件,請分清楚民刑事案件,再則保全證據也不是向警察機關聲請,請翻閱刑事訴訟法,刑法上毀損是不處罰過失犯的。另私人停車場的交通事故屬非道路,臺灣的警察機關係基於便民才提供這服務,因為收錢的保險公司不想處理,臺灣的政府也默許保險公司這種行為,所以您要心存感激幫您處理的員警。
和平使者 wrote:這不屬於刑事案件,...(恕刪) 大大對這方面法律很有研究很是佩服所以能否請教您以這樣在私人場所發生碰撞在民法上的財務毀損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如何呢?以您的見解適當的程序為何?影音證據的檔案如何保留?虛心跟您請益還希望您不吝賜教增加知識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感恩
黑色鬆獅犬 wrote:不好意思基本上小弟...(恕刪) 我同意這說法,像我,別說頂車檢查,交新車也只繞一圈,看看有沒有哪裡擦傷,進廠保養,更是從頭到尾一直坐在休息室看電視,喝飲料吃餅乾,直到接待來找我。應該說是這台車不知道為甚麼新車底盤就會撞凹?誰開了它去撞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