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51A2 wrote:只要有報案!抓到小偷!竊盜是屬於公訴罪!而不是和解之後就無罪 天啊媒體害人不淺那是((非告訴乃論罪))是相對於((告訴乃論罪))的概念~~~~~~~~~~~~(刑事訴訟法參照)
有證據嗎?若沒有證據你進廠時有A元, 離場時只剩B元, 我想你去告也告不贏的要提告總得要有證據, 不是你說數過就算另, 進廠為何不將貴重物品(包含錢)收好?!要是下次你說在後車廂放了2億, 保養廠不就賠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