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可能不會過你說勒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四條附件七(五)第三煞車燈(high mounted/S3 lamp):除小客車適用外,若各型車輛裝置第三煞車燈時,本項規定亦應適用。1、自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新登記檢驗領照之小客車應裝置第三煞車燈。2、燈色應為紅色。3、第三煞車燈應裝置於車後中線且其基準中心應高於煞車燈基準中心。其車後中線處為可動件(如門板),缺乏足夠空間安裝燈具者,可容許燈具基準中心偏移車後中線十五公分內裝設或以兩具相同尺寸之煞車燈對稱車後中線裝設。踩下煞車踏板時,應為續亮,不得閃爍。就是因為有上面這條不然你以為為何現在車幹嘛都有第三煞車燈,嗜錢的廠商難道是吃飽撐著我很懷疑你駕照是考來的還是買來的你駕訓班是那一家,車上路,改造或少了任何燈具,都是可以開你罰單兼驗車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