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elicitas wrote:
給樓主, 10樓這篇寫得完全不對
建議無須參考
因為他把保險理賠和侵權行為完全搞混在一起了
(註: 就算這輛二手車去估價只有三萬, 而回復原狀要七萬, 你一樣可以選擇要七萬去回復原狀)
至於上面這位所提的保險公司只給你三萬, 那是因為要保時
車主自己和保險公司簽約, 直接指定保險標的物價值只有三萬的緣故
你都白紙黑字承認自己車子只值那個價, 人家自然收你較低的保費
保險事故發生時, 你能拿到的當然就只有那樣
這段話是完全錯誤的, 本身保國泰車體險
國泰車體險十年以上國產車上限就是三3w保費一年約3k
保險公司不會因為要求提高保額就幫你增加點保費額度提高到7w
網路上查一下保險公司收五年左右國產平民車丙式車體險保費多少?
大約5k-1w額度約30w上下 ...
十幾年車保額上限三萬保費其實貴到離譜
保費是五年車的1/3保額卻只有1/10
但有保險有保佑我還是保了, 一個多月前也派上用場
並不是保險公司這樣算, 跑法院也會給你算折舊還要加入裁判費等等
很多人強調"恢復原狀"
對方拿一支從兩年車齡車頭撞爛的Altis殺下來的完好後保險桿給你
這樣也算是"恢復原狀", 畢竟你本來保險桿就用兩年了
幫你換新等於讓你享受新品並非恢復原狀
除非對方很佛心或想大事化小才有機會
再次強調被撞是很倒楣, 但更倒楣的是台灣法律就是在算折舊
不管部分維修或是整台車燒掉零件部分都算折舊只有工資不算
三十年古董車除非是限量車款或你拿出一堆維修保養花費證明上法院
或許還可以拿到比報廢價好一些的賠償
如果沒有上法院按照折舊算還是報廢價!
他造成你修車期間的不便,以及精神賠償是不是也要一一算的清清楚楚
對這種人我只能說自已開車不注意錯在自已,合理的修車價錢就阿沙力付一付
不要當時說的跟之後要付錢說的是兩套,人格我是覺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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