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chichen wrote:對不起!我並無意與你...(恕刪) 來推一下~是真的有人反應就是會比較快~包括你平常累積的一些行車經驗跟學習到的駕駛技巧~都是可以應用在你行車中發生緊急狀況發生的時候~不敢說是百分之百都可以反應到你想要的結果~但是有一定的反應程度~
1.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不要把它想的太覆雜!轎車去撞大卡車就簡直就是雞蛋碰石頭嘛!沒撞死算他命大,死掉是很正常的不是嗎?管你有幾個汽球,說不定不是被撞死而是被汽球撞死的都有可能(更不要說沒繫安全帶了)2.還有人說如果是換成volvo就可能不會死?這更是一大笑話車子有多安全只是保護的程度的高低罷了不是嗎?如果超過這台車的保護程度,還不是照死不誤?再說依照片來分析,車速絕對超過此車的安全系數...3.安全駕駛是最重要的,老話一句,車子不是拿來撞的如果您要做出危險駕駛行為,就算您有十條命也是不夠用.....
yenshiang wrote:我想有些人就是有辦法...(恕刪) 其實說要到緊要關頭放煞車,真的很難,但也不是很難的,但確任是否可以安全把車停下來,或變換車道應該不難吧????除非你開的是別人的車.......在網路上也得講良心及道德的(這樣你懂了吧???),在確定煞不下來且無法變換車道時,及早放開煞車(早一點,就只是把腳掌上抬放開油門,有心點打低檔(手排車)用引擎煞車(不過大部份駕駛都不願如此做由其大貨車寧願用擦撞來停車也不願使引擎變速箱損壞),做好衝擊準備,等待撞擊.....這樣有那麼難嗎?????以此說法僅是告訴大家有另一個方法,記在腦中,當不幸發生時,或許可救回一命,讓車廠設計的緩衝來發生正確的作用,也告訴所有車輛駕駛,開車要先確認自己的車車的煞車能力,尤其那些改的亂七八糟橫衝直撞的年輕人,去試各種速度的煞車距離.......當有別的案例時多去思考如何閃避危險,當你有思考過對你一定有幫助的,至少不會相電影裡的人只會啊啊大叫,白白浪費最真貴的要是一秒前如何如何...,且是否有人去參加安全駕駛的課????不管有任何安全的設備,只有瞭解自己的車性能,才能帶你離開危險,我相信對此方式有疑慮且思考過的人,在你的腦裡已有印象在了,也許不幸發生時就會救了你開戰車就安全嗎?翻車掉到溪裡還會剩幾個???以前還親眼目賭更誇張的,就在一高行車左前方(隔壁車道)50m左右,大貨車暴胎貨物掉滿地(同車道),我們的車因此而跳動,也把我們由打瞌睡喚醒,準備轉方向盤變換車道,在同時,前方的大貨車右前輪就由右前方自己往前滾了出去(正好與我們預變換車道相同,便又把方向盤轉另外一向,而大貨車就向右方一直偏去,在其動線上剛好有台小轎車,可能也在打瞌睡,並未發覺車後的聲響,大貨車的右前輪搖臂,就直接往駕駛座上方壓下去(我們平行但已切入最內車道),轉過頭,兩台車衝向護欄......阿門,心裡默念南無阿彌佛陀......,那台轎車車頂好像沒有了.......所以目前我最痛恨的開車方式就是與左右車輛並行,一定要加減速來確定左右沒車,以防意外時有兩個方向可變換車道來閃避危險,也告訴喜歡與人並行的車,不要拿別人的生命來開玩笑,也不要以為有一堆安全配備鋼版超厚就會安全,要如何發揮原車的安全設計才會帶你離開危險有abs卻只會直踩煞車的人一堆,卻不會轉方向盤,來帶離危險.......(abs是用來防止緊急煞車時車輪鎖死,喪失抓地力,使車輛變成慣性滑動,無法改變方向,而不是要縮短煞車距離的(雖是錯誤關念但是可減少不少),是保持輪胎抓地力來運用轉變方向,不然你要緊急煞車幹嘛)車廠有安全配備也應教育車主如何使用,否則只是增加車主的危險(自以為事,開這台車就安全了,不爽來撞撞看),且不應該收費才對(車主掛了那只買一次就沒了,人沒事車掛了,那個人一定會再回來買一台的,車商好好想想吧)......
steyang wrote:說真的 ,戰車或履車...(恕刪) 還有看到這個更是另人唾棄,別騙人了, 會沒感覺???? 開小轎車壓到石頭,坑洞車多少會晃一下,跟本只是為了脫罪.........尤其是大貨車連結車,每個駕駛出事都是如此說,連輾過機車,把人拖行跑也還臉不紅氣不喘的說沒看到沒感覺........然後...業務過失致死,緩刑三個月,繼續上路把其他人當野貓狗,....換個角度今天你是被撞或壓的,神給你一個機會在你掛的了後還能動報仇一下子,聽他講這句話,會不會想掐死他.....所以我很想向政府抗議,應該將大貨車大客車聯結車物流公司車營業駕駛秉除在業務過失致死的適用範圍,天天在路上長時間開,道路經驗也比一般人多,一兩個小錯誤並不會轉變成車禍,套句在奪命終結站電影裡的一句話"一連串的錯誤才會肇事的"如很疲累狀態開車,不提早出發,不慢慢開,不停休習區小睡一下.卻又不保持安全距離,還來任意變換車道,不開慢車道,最重要的是還沒時間保養車輛,壞了還勉強上路,只檢查輪胎有沒有氣......."那上路沒事是上被子燒好香,出事是早晚對你的報應也不要以為你只要自己尊守交通規則就能確保你沒事,就算出事上法院也沒關係,如對方或家屬很爛的話,由被害人變加害人,就算沒罪沒錯還得道義賠償................什麼社會爛法律,該保護的不保護,不該保障的又保障大有為的前獨裁政黨,完全不顧人民的民意代表,落破沒程度的法規人員,被金錢蒙閉良心的律師...制定抄襲的法文,不何情理的判例,在不適用的時代還只會為各人謀求自身利益的黨中央政策......還有最大多的笨被殖民土人,把選票投給沒有國家意識金錢掛帥作秀鬥嘴的不代表民意的民意代表.....所以法律並不能給你保障,開車,請小心駕駛,多忍讓(不是電視宣導的"遵守交通規則才是平安回家的路"不要笨了,規則是出事時鬥嘴吵架用的,誰套用合理就是誰對(不信去跟律師吵看看),多眼觀四方耳聽八方,放慢行車(順著車流速度),才是平安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