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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硬塞超速罰單

國道警察讚哦
只認車外型不看車牌
紅單上面應該有警察簽名吧
把新聞鬧大,看是誰丟臉

haw216 wrote:
不過有拍到儀表板的話
更有公信力


大哥

車主開車已經幾乎算龜字輩的了
您不見兩旁車都一直超過去嗎?
大概只比剛開始的卡車快而已了
依我的意見
應該一直開外道比較好


就是因為這班溫吞的開車還被硬塞這單
才讓大家那麼不爽的吧?
哇靠!這也未免太誇張了吧!紅單還有這樣硬塞的啊?
要是我的話,我講話可能不像影片中的車主那麼客氣的。

lily130i wrote:
國家都買一台雙B給你開了~連一台YARIS都能追丟...(恕刪)


這句是重點.....真的瞎.....
警察的主觀真的非常令人無言,以下是個人以前的親身經驗:

1999年下半年(日期忘了)某日午後,回家載小孩打完預防針後從新店回深坑,
由新店交流道上後在深坑交流道下,左轉後(新光路)被一輛白色喜美莽撞
的超車,心中很不爽,我繼續開往右過文和橋(直走會經過工務段及警分隊,
超我車的那輛就是往那裡開),在右彎後要往深坑時竟然被國道警察攔下(BMW,2人),
我雖沒做錯事卻也緊張萬分。

警察大人劈頭就說為什麼不停車,讓他追這麼遠,我納悶問我違規了嗎?
他說我從聯絡道(國3甲)走路肩違規,跟了我好久,我一整個無言,向他們
說明我從新店過來,跟本沒有走聯絡道,那來的路肩違規?條子BB還說我
狡辯?%$#說一直跟在我車後怎會有錯?

這時我想起剛剛超我車的那部白色XXX喜美(我的車是白色City),向條子BB
說明後,說會不會跟錯了,結果他們竟然硬凹說不可能,車牌都清楚看到了,
真是氣死人,還說如果不服可以去申訴,我可真的要抓狂了,我又沒犯錯幹嘛要申訴,
去申訴不用時間、精神嗎?還要請假咧!誰有那美國時間?打死我就是不簽,警察大人
還盧了很久,最後落下一句這次放了你!真的是什麼跟什麼!

所以你說,警察真的都不會錯嗎?
對一個平凡無辜的百姓的精神折磨真是大!
真正違規的人早已不見蹤跡了!
這社會真是充滿無奈與無辜呀!
這根本是欺侮車主古意人嘛...
實在太誇張了!
難道現在條杯杯看到超車都不用記車牌嗎?
那他會不會哪天睡翻看到一堆警車在追一台黑頭車並且包圍它
然後他就突然發奮油門大踩追上去把黑頭車攔住

黑頭車一停
他湊上前大喊:
還跑~
超速沿途高速還一堆警車追你還跑!!

哪知黑頭車車窗搖下才知我們馬總統坐在車內...

那就不只是眼睛沾到某種生物這麼EASY了...
真的要玩到這樣才甘願嗎?
有沒有記者看到這篇呀?
新聞報一報吧

公權利與惡勢力基本上只有一線之隔而已
不要這樣欺侮人家古意駕駛!

o76134 wrote:
大家都可以合理的懷疑,像這種烏龍的罰單
是不是也一堆??
只是沒有那麼多人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証明自己是無辜的


看樣子的確是這樣了
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所以是有罪
這跟我們法律採無罪推定是相違背的
無奈的是 一般民眾只能自己吞下去了
猶記前不久的高雄議員與民眾的行車糾紛
警方一來立刻判定是民眾的過失
若不是民眾有調閱到路口的監視錄影畫面
還不是得"吞下去"了...
唉....

電影台詞 -->> 「你只要開超過 180 km ,他們就不會追上來」

在台灣 -->> 「如果你看到超速的車子跟你是同款而且是同顏色,
那請你不要比它慢,不然就看你吞不吞了 」

沒證據,就不要在那邊吠

常看到傳說中人民的好朋友,出外人好鄰居
收著不應該收的紙張,沒有想到上面都看不到呀

唉...

太黃君 wrote:
拒簽........罪加一等..............(恕刪)

拒簽並不會怎麼樣喔 真的有爭議的罰單千萬別簽名下去
如果確實有違規當然要配合一下
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就冤死了!!
建議樓主一定要告開單員警...真是拿著雞毛單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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