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標題以為是小題大作進來看到圖還真的很嚴重toyota如果不好好處理這問題我覺得對商譽真是一大打擊不過之前某個車界小有名氣的人不是就開過記者會講86怎樣了後來那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不過他那句原廠賣拼裝車引擎居然裝subaru的那句話媒體也照著報我真的
米色魚眼 wrote:不過在台灣要進引擎好像必須用廢五金的名義進口(不要問我為什麼,去問政府) 米大說的應該是彷間所進的引擎吧?之前玩車時就是買這種外匯的引擎用廢五金進口是因為稅金不一樣,廢五金便宜很多我是純粹想知道為何原廠現在不能合法進引擎了,因為我朋友確實有換過(其他廠牌的原廠)另外附上上面有網兄所附的台北市監理所更換引擎辦法...........................................................................1.車輛引擎(車身)出廠證明(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並加註新引擎與原車舊引擎係為同一型式及同一燃料(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3項)。2.車輛引擎(車身)更換證明(需合格維修廠開具,並附該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3.進口車更換引擎(車體)者,需附新引擎(車體)之進口證明(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4.引擎(車體)購買之發票(包含總公司開立予經銷或維修廠、維修廠開立予車主之所有發票收執聯,若為影本者需加蓋發票章)及貨物稅完稅證明(費用達1萬元以上者)或免稅證明(依財政部96.1.17台財稅字第09604501510號函辦理)。並於發票品名欄加註引擎(車身)字樣,已有新引擎(車身)號碼者並一併填入,並於拓磨之後黏貼於【出廠證明】及【更換證明】上加蓋騎縫章。5.申請書(車主名義繕寫,務須詳註姓名或公司名稱、地址、電話並簽名或蓋章,代辦者亦同)。6.個人車主附身分證影本,公司行號者附該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代辦者亦需另附身分證明。7.若是保固期間賠償,則需加開「保固期間免費賠償,無開立發票」之證明。8.若係因車禍造成重大損壞者,需另附警方肇事鑑定證明及現場照片。9.行車執照及牌照登記書影本。10.該車如有動保,須檢附債權人變更同意書。
排氣量1,998c.c.的FA20型是自然進氣的構造,其缸徑為86.0mm、衝程86.0mm、壓縮比12.5:1,採取DOHC、16汽門、D4-S缸內燃油直噴技術、雙AVCS主動閥門控制系統等。最大馬力200ps / 7,000rpm,扭力峰值20.9kgf·m / 6,400-6,600rpm。車型:2012年迄今:速霸陸BRZ2012年迄今:豐田862012年迄今:賽昂FR-S(部分目錄採取豐田汽車的引擎命名,而稱為「4U-GSE型」)
留言支持版主爭取自身權利事件鬧大上新聞 一切問題都好解決引擎都這樣了 怎維修? 就算維修了 組裝的引擎能再維持多久?而且還牽扯到以後賣車 這樣的引擎要是不誠實告知 日後買方查出是組裝引擎 怕會有糾紛我覺得直接找水果報來爆料 車商才會誠心地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