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的是...一篇網路上陌生人的文章提出相當有針對性指控卻沒有相關資訊佐證而在這只有單方論述缺乏證據情況下某些人聽聞片面卻已有了結論...是這些人天性善良?還是本就知道內情?抑或是喜歡受人擺弄?也難怪媒體跟行銷人員在台灣能混得不錯偏激煽動.斷章取義.扭曲聳動怎樣亂搞反正都有市場拜這些人所賜------------買賣本就要你情我願雙方合意對方想毀約自然是比較過不划算寧願拿信用跟少許金錢來避免若認為不足彌補你心裡感覺或時間跟其他實質損失訴諸與論希望獲得更多這無可厚非但好歹也提供相關證據不然有正義感記者在沒有一定程度注目下(業績)會很容易忽略的
houdai001 wrote:得饒人處且饒人現...(恕刪) 那我問你 如果買完車發現別人跟你一樣配備什麼都一樣結果你貴了10萬 那車商會退你錢嗎?不希望履行合約 那就賠2倍訂金啊要不然簽約是簽好玩的喔?
真的是一個奇檬子的問題, 不是錢..簽了合約,一句我算錯了,就要毀約, 那消費者的權益到底在哪?? 幹嘛簽合約!!!???更何況過程是這麼令人不舒服, 我們是..3月簽的約, 到現在都還在爭議這個合約, 這漫長的等待,怎麼會開心????就如其它網友說的, 消保官是沒有強制力的,所以現在的心情真的是遇到沒有誠信的公司,好像只能自認倒楣, 不管是國都還是和泰, 他們對營業所及業務並沒有強制的規範力!公司也好像認為10萬元遠遠大過於他們的商譽吧!!寧可毀約, 也不願意公司有任何損失??
librance wrote:我們就是在國都的鶯歌...(恕刪) 原來是國都鶯歌營業所,以前曾經預約要回廠維修,兩三天前約好時間了,結果到現場跟我說沒預約的資料,真是見鬼了!打從那次之後再也不去國都鶯歌營業所,感覺那邊的內部管控有點問題。之後都去國都土城營業所,那邊的服務就真的感覺好很多。
又是一個該死的業務基本上 賣車沒有賠錢這回事 都是騙人的!八成是賺得不夠多 然後掰說要您退訂 然後又開始洗配件搞東搞西要是我會退訂 但是有條件的退訂 例如賠償訂金10倍 其中包括這段期間的汽車租用費用還有精神損失 最後告刑事訴訟 順便送點民事賠償 這樣 才是應該的說真的 這業務真該死 不如去槍斃算了
業務、車商的確是不能因為自己賣錯價格等等因素,單方面的說要取消合約不然難道當初消費者簽的合約是假的嗎?!但是我比較好奇的是...上述一堆大大的言論大多數都一致贊同這樣毀約無法接受若退訂堅持告車商...或者拿回兩倍訂金當做賠償那...今天如果是消費者要退訂呢?上面那些贊同的大大是不是也能同意退訂的消費者要無條件補償兩倍訂金給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