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809090 wrote:我也覺得公車速度不可能真的50,應該更低的多才對 這就能了解台中人口中的巨業有多囂張,明明只開20,卻偏偏要說50,明明只開50,卻硬要說時速破百,這種深怕別人不知道他們公車運輸速度快又準時哪管你交通規則,連肇事都要扯這種謊。
gigimmg wrote:可強制要求交出行車紀錄器不然可以開罰!?請問一下是依據哪一條、款...真的很好奇之前出車禍警方是說要給不給是你自己的意願,不能強制以上 警方應該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8-1條他指的就是你說的"時速紀錄器"啦不是指一般大家自己裝的行車影像記錄器01的討論串
lordkon wrote:公車開40就會叫了還...(恕刪) 你不是台中人,你不明白巨業,以前學生時代一般公車,我家到火車站都要40分,巨業幾乎都25分鐘左右就到了,巨業司機是海線司機,開車兇狠有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