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angtku wrote:重點是錢怎麼弄回來...(恕刪) 文中提到.假設明年1月1日開實施 追朔期 6個月.你新車今年 7月1號之後買的 明年1月把舊車拿去報廢 還是領的到5萬 所以應該是 自己去辦 退稅 不用經過車商
法律有朔及既往的嗎?!還是要等三讀通過公布實施後,才開始生效?而且~~~確定真的會三讀通過?或原文通過?vince0248 wrote:文中提到.假設明年1月1日開實施 追朔期 6個月.你新車今年 7月1號之後買的 明年1月把舊車拿去報廢 還是領的到5萬 所以應該是 自己去辦 退稅 不用經過車商
iiring wrote:1.法案生效日才能...(恕刪) 目前我已經有一台我名字底下的車子,持有到目前4年,目前停牌1年多@@這台最主要是我另一台同款式車的肉車就是了所以想知道目前車子是停牌的,也可以嗎感謝各位大大因為目前這些內容看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