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盤低,比休旅車上下車容易,上下行李也省力,掛上T牌保證,穩坐此型級距銷售冠軍
,一代二代繼續改款...未來看好五度五關衛冕成功.
markwangs wrote:
那為什麼沒有i-max或者馬5 ? 還不是因為規定TAXI門不能側滑,要有4個門...
所以不是WISH就是G.LIVINA了...
拜託!別再以訛傳訛了


看看正港監理單位回覆的吧http://www.thb.gov.tw/tm/menus/Discussing/thbtaketnl/DiscussDetail.aspx?key=27377

發言者: 監理組 回應機關:公路總局監理組
時間: 2011/8/25 上午 10:00:00
(一)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1款略以:「計程車客運業之車輛應使用四門轎車。」規定,故您所提之馬自達或福特廠牌汽車(後車門為側滑門)是否可作為計程車客運業車輛使用,應考量其是否為四門轎車而定,與車門開啟方式無涉。
(二)另「轎式」係屬車身式樣之一種,由廠商宣告並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予以核定,車身式樣是否登記為轎式可於審驗合格證明或行車執照查得。
(三)如您對計程車使用車輛需要有更進一步了解,可逕洽實務作業機關本局各區監理所(臺北區監理所 02-26884378、新竹區監理所 03-5891913、臺中區監理所 04-26913206、嘉義區監理所 05-3628601、高雄區監理所 07-7615065)詢問。
(四)您對公路監理業務的關心,本局特此感謝。
發言者: 請參考
時 間: 2011/8/24 下午 04:40:00
馬5和I-MAX不能請計程車牌的原因不是因為滑門,是因為原廠向ARTC申請形式認證的時候用的是「旅行式」,而Toyata Wish申請時用的是「轎式」,所以只有這款車可以作計程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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