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ny1901 wrote:版大~你所說的舉動很難告的成功,因為TOYOTA銷量太大,你要告它,比例只能說是~幾百萬分之一而已~對TOYOTA來說,連搔癢都談不上
假如一公升汽油跑不到...(恕刪)
就如同最近有道德瑕疵或涉案法官轉任律師,
因為法律規定法官任職多久就可以轉任律師,
律師公會依法核准有錯嗎,
充其量就社會觀感不佳,
消費者是否願意進入律師事務所委託官司,
如果消費者認同你能說他錯嗎!
不認同者自然就不會找他們,
所以想要提告當然可以,
前提要先買一部車吧,嘴巴喊喊是沒用的.
還有N牌出了一部能源消耗 平均16.0km/ltr 市區13.7km/ltr 高速公路20.3km/ltr
還獲得環保署的標章,試問有多少人可以達到這個水準,
若沒有要不要順便告一下,其實每家車廠都可以告一下,
因為多半都達不到,如果告的贏,這輩子就發了,

barbielinda wrote:
廣告不能用不實數據, 隨便刊登
沒有的功能, 做不到的事 , 不可以拿出來放在廣告裡,誤導顧客。
32KM/L , 麻煩 豐田公司 隨便自展示中心拿出一台混合油電動力 CAMRY, 請 廠長 技師 還是顧客 , 開一趟長途 兩三個小時 , 管你什麼道路 , 管你什麼黑金腳 黃金腳 , 我們看看吧 。
做不到 32.x 公里的油耗 , 請 把廣告撤下 , 向大眾 賠罪 。(恕刪)
廣告的數據是能源局的數據,沒有隨便刊登

油耗部分沒有做不到,因為能源局做到了

你可以辦一下公證會請和泰測試
但是市區32km/L的油耗是能源局提供的測試結果
或者該說能源局的油耗測試都是神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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