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enjia wrote:是很扯...這邊情緒...(恕刪) 這位仁兄真的很有心,還算的這麼詳細..不過個人認為,不論如何也要追到再開,而不是追不到、懶的追,就隨便抓一台追不到就不要開, 憤點在這裡"隨便找一台一樣的開"當然你說的也很對,很多事情都是這樣 一體兩面追根究底...只有三個字...公德心台灣人很缺這個心
chuenjia wrote:3.偽造文書或偽造公文書..前提是明知不實而記載或使公務員記載...問題是..該員當時並非明知不實..他當時的認定就是這台車..除非當事人給他看過影片..該員已經知道違規的並不是這位當事人還硬要開單......(恕刪) 所以誣告別人也可以用沒聽清楚或沒聽看清楚來避罪囉罰單法官一般都是相信警察的說辭......
真的很扯~~~沒有證據證明這台車超速~~~還硬要開單!這位警察~~~怎麼會當成這樣阿?!明明就沒超速耶!申訴他啦!~~~警察當的太爽了喔!~~~爽到態度如此惡劣喔!這~警察素質~~~真的很欠缺教育!~~~警察學校怎麼敎的??什麼叫做測到看到就是你??~~~那~證據在哪裡??警察應該是要證明他人違法~而不是由當事者來證明自己無違法吧!~~~真是莫須有!當然!~不是全數警察都是如此~~~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追不到~也不應該如此~隨意污賴良好駕駛~~~去申請"BMW國道M5"吧!看來開車的人~~~真的要買一台行車紀錄器來安裝了!~~~標準配備保護自己的權益!BMW追不到TOYOTA的小鴨鴨啦
chuenjia wrote:是很扯...這邊情緒...(恕刪) 之前在北二高 北上過鶯歌那邊之後~有看到一台GTI目測應該有180以上吧~呼嘯而過~旁邊也真的有警車在測速~駕駛真的很快的叫副駕駛上車~就開始鳴笛狂胚~XDD後來在中和交流道前還真的讓警車攔到了超速的那台GTI XDD有好車~也是要有很大顆心臟的警察才能追的到~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