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商可以忘了告知、刻意隱瞞該車是營業車;消費者可以在網路上秀出店家名號,避免有下一個冤大頭。消費者可以忘了告知、刻意隱瞞該車是營業車;車商可以相互告知同行該車牌照,避免有下一個冤大頭。但是要消費者賠車馬費?搭個車就能賺4000!這感覺比賣車好賺耶,還不用煩惱保固、滯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