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en Chang wrote:
有問問看檸檬法嗎!
100%不可能地....
<台灣檸檬法>...你知影嘸??<漏水退車??>2021年7月1日實施了....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641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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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ho55 wrote:
履修不複原則你有看懂嗎? 漏水當然是履修不復的其中之一,
很好的問題....
漏水...會履修不復??
這次的滲水....不管任何車,想適用檸檬法,是完全不可能的....為什麼?
一:
像已經滲水一次的車主,回廠處理...說有改進..(換墊片...是吧??)
二:
時間....已經過了多久?好吧又滲水??...
...1:很久沒下雨了吧!這次下雨.....
...2:洗車、高壓洗車....
三:
又過了一段時間.....
四:
.....
請問,如何適用?時間早過了.....
(好,不爽,想適用檸檬法...)在時間內,讓原廠處理4次,都還滲水....要適用檸檬法???
影片有講,打個矽利康..
再不行,外加不乾膠....

.單純滲水,想適用檸檬法....100%不可能...(不包括因此造成電路系統短路....)
看看定義:重大瑕疵//
「重大瑕疵」的範圍
其中所謂發生「重大瑕疵」,包含行駛時突然起火、暴衝、煞車失靈、熄火故障、引擎溫度升高到極限,以及其他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之虞,也能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但重大瑕疵似乎僅指機械性故障,而不包含電腦軟體的錯誤,尤其對於目前的電動車,如特斯拉,軟體的運作幾乎就是車輛運轉的核心,若是軟體發生無法預料的錯誤,整台車幾乎就成為廢鐵,若是不能要求更換或解約,消費者權益保障即出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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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看法條吧!...
行政院公報 第 025 卷 第 123 期 20190703 財政經濟篇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總說明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23/ch04/type3/gov31/num19/images/Eg01.pdf?riverid=2a07d45b-5079-44f0-9c32-d9a5f68bc3ae
經濟部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公告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
記載事項,實施迄今已逾多年,其間發生諸如定金收取、汽車重大瑕疵及屢修
不復等爭議問題,爰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修正「汽車買賣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應記載事項:
(一)參考其他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之立法體例,增訂契約經消費者攜回審
閱期間至少三日。(修正規定第一點)
(二)明定收取定金上限,原則上不得逾價金總額百分之十。(修正規定第三點
)
(三)考量我國幅員、氣候、道路狀況等環境因素,明定更換同型(或等值)新
車或解除契約之重大瑕疵所涉之交車後日數、行駛公里數及維修次數之
基準。(修正規定第七點)
(四)參照美國處理「檸檬車」之相關規定,增訂屢修不復瑕疵車條款,以解
決爭議。(修正規定第八點)
二、不得記載事項:因應不得記載事項之體例,酌為文字修正。
...
詳細請點: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23/ch04/type3/gov31/num19/images/Eg01.pdf?riverid=2a07d45b-5079-44f0-9c32-d9a5f68bc3ae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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