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6726910 wrote:你應該是沒看懂他的意...(恕刪) 他說的沒錯,古董車在台灣法律的計算公式下真的是不值錢尤其是超過十年車法律只管購入價格、復原價格還有車齡「古董」這個概念,往往是不列入考量的...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條: 汽車交會時,應依下列規定:一、在未劃有分向標線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或不良之道路交會時,應減速慢行。 二、在山路交會時,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 過。 三、在峻狹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停車讓上坡車先行駛過。但上坡車尚在坡下而下坡車已駛至坡道中途者,上坡車應讓下坡車駛過後,再行上坡。 四、雙向車道上之單車道橋樑,設有號誌或行車管制人員者,應依其指示行駛;未設號誌或行車管制人員者,如同時有車輛自兩端行近橋口時,應先暫停並視情況,由一方亮停車燈或以手勢表示允讓後,他方始得行駛通過。 五、會車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半公尺。 六、夜間會車應用近光燈。 七、單車道之橋樑及隧道不得交會。所以要看誰是下坡車...
liu6726910 wrote:你應該是沒看懂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說如果自己A到一台上億的骨董車即使自己只有十分之一肇責也是上千萬的賠償和你說的折舊沒有關聯囧 其實說真的古董車的價值認定會因為法官而有出入,這不見得會賠這麼多但是這次這台車因為很新,價值好認定,我看VOIS的車主要賠慘了好像連車燈都有傷到,我看粗估150萬還是客氣了而且說真的,看到這種千萬級的超跑真的要小心點,不要離的太近畢竟一旦撞上就是鉅額賠償話說我前天經過建國高架,我一樣看到一台vois緊跟在一台新型的S400後面我那時就在想為何要跟這麼近,一旦急煞我看一定會撞上是不是到時又要去到處取暖了...S400雖不是超跑,但是真撞上也是要價不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