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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付50元專案 到底是小資族方案還是高利貸方案?

goethe0214 wrote:
還要先去清償車貸餘額,扣除後才是你拿回的錢。這點你漏算了。...(恕刪)

奇幻王子 wrote:
車商最後的2X萬裡面
20萬是要幫你付清尾款的...(恕刪)

感謝二位的告知

那 ~~~

真的是不划算
還是別買了
看到標題所註~
主要是幫助沒錢買車的人~
車商看到許多人繳到最後斷頭
所以才推出這樣的方案
要不然 信用好的人 怎麼會考慮這種方案
朋友..你說是不是啦??

happy0506 wrote:
包著糖衣的毒藥反正買這牌的蠻容易洗腦矇蔽的...(恕刪)


同意,我有兩個同事買T牌的原因是這兩個:
A同事: 因為業代說免費升級X合一影音系統所以下單
B同事: 因為有送XX來回機票...........

巧手妙妙 wrote:
就算toyota五年後將車買回也還是不划算
還給toyota,你只拿回59500。 等於你開了5年的車花了35萬..
還不如要用車的時候再租車 T_T...(恕刪)

其實自己買新車也差不多是這樣啊
Toyota 5年半價買回也是行情價
以2009年vios為例, 五年車行情價20-30萬之間, 跟toyota開出來的價格差不多
所以就算是自己現金買的,至少也掉了25萬, 不如坐計程車?這應該是指住台北新北市的人吧,別忘了台灣有其他縣市的存在啊....
還有35萬應該是錯的,實際上應該是31萬零300元
1500X12月+7850X48月=394800
394800-84500(賣掉可拿回的錢)=310300元----這才是5年的總花費


ninachou wrote:
感謝二位的告知那 ~...(恕刪)


我覺得重點不在於划不划算吧?

真要講划算的話,拿現金一次付清才是最划算阿~ 免利息、又可以談更多優惠!

重點在於讓那些可能第一年就需要用車、但是拿不出這麼多現金的人有更多選擇的機會。

基本上羊毛就是出現在羊身上,車廠也不是出來做公益的

你得到第一年低付款,廠商、銀行所要承擔的風險當然會希望在後續的部份補回來阿。

只是這些年來廠商的包裝/宣傳手法越來越誇張、甚至有點到「騙」的程度了

所以說,消費者真的是要多做功課

知道這些方案真正的優點以及缺點在哪

如果他的優點是你真正需要的、而缺點又是可以承擔的

在這種條件下,我是覺得廠商提出多種不同的付款選擇給消費者反而是好的!

只是消費者自己不做功課、然後事後才在那邊歡.....



因為自己有朋友數學系的現在在做精算師.... 他們的工作就是負責設計銀行商品讓消費者覺得他們在賺錢~ 但是實際上都是銀行在賺阿!(根本有種詐騙集團的感覺 XD)
作人如果沒有夢想,那跟鹹魚有什麼分別!

myc1983 wrote:
每天騎兩輪上下班看廣...(恕刪)

廣告很誘人
但是越誘人的陷阱越大
消保官要好好查查,別只打蒼蠅,不打老虎。

myc1983 wrote:
但民法其實有明文寫到『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也就是為什麼高利貸不合法的原因,
請見以下民法法條...(恕刪)

我覺得你漏看了最重要的一句:

「前項規定,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不適用之。」

myc1983 wrote:
其實538元的利息錢被放在第二年起來孳生利息,也就是所謂的利滾利的狀況!!!
當年為了考公務員有認真的研讀了民法,民法老師有說這是一種常見的高利貸慣用的陷阱手法
看到第二年後付的龐大利息費用,我們會只會單純的想說利息費用不太低阿!
但民法其實有明文寫到『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也就是為什麼高利貸不合法的原因,

高利貸的定義主要是「高利」
以現行法規,年息超過20%才叫作高利

民法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超過20%這個才叫高利貸
那就不要買就好了!何必打腫臉充胖子呢!

jerrydude wrote:
奸商的話術啊真是太邪...(恕刪)


消保官又沒犯法,

為什麼要告消保官

躺著也中槍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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