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28wkp wrote:只要有擦撞,必留痕跡...接著仗量車漆高度是否一樣,並且拍照存證把你的測試結果提供給警察做筆錄,與車主對質;如果對方堅不認錯就只好送鑑定了,一次3000(恕刪) 給誰鑑定是3000?交通事故肇事委員會?還是自送刑事警察局??
kevinCW wrote:瓦楞紙這招我也用過,...(恕刪) 雖然Honda city是黑色車,前住戶是銀色車,其實心知肚明是誰刮到的但是前住戶直接找對方理論,對方反駁:黑色刮痕在你車上就是我弄的嗎? 你有證據嗎? 小心我告你誣告哀 所以只能用用瓦楞紙,寫警式標語,除非當場抓到,不然防不勝防
前面就跟樓主講過了再看了那麼多苦主的經驗談對就是只能自認倒楣除非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有當場錄到或是甚麼車漆黏在上面可供比對的(這個還不一定可以讓他認賠唷...)不然就是只能自認倒楣因為你根本沒有證據車只要不是放在自己私人車庫一定都有這個風險說要看開嘛還真難看開那些說看得開的麻煩開自己新車來讓大家撞撞看刮刮看?自己的愛車被別人撞了還只能自己吞下自認倒楣騙自己說放寬心啦車子總有傷痕的反倒是那些撞別人車的逍遙法外輕鬆自在根本不當一回事講來講去最有用的方法還是不能講的那一種...(我沒用過 別砲我呀)
樓主我覺得沒證據還是直接自己認賠去烤漆比較快..大概2500~3000(含拆裝工錢)...重點是要換車位...我覺得烤漆不急...先找到車位..觀察你隔壁的人停車技術或道德觀如何..等確定OK再去烤漆!還有順便回一些人...誰說不常開車就不能買車?!什麼觀念阿?就算樓主是買爽的又如何!有花到你的錢嗎?
停你隔壁的傢伙這麼不自覺喔,那就只好告下去了,找條子來搜集證據吧(再晚點就不好找了)前幾個月我也是不小心擦到我旁邊那部車(大樓平面車位),我還馬上找車主找不到人,留了紙條道歉負責,後來,我的漆附著在他車上,對方去保養廠處理一下就清掉了(反而我的刮出了一道),很和諧的結束這樣的事件!!這種事,擺明就脫不了關係,有什麼好躲的,還不如好好面對處理,我想都會有很好的結果的....回到樓主的情況....明明就停隔壁的肯定脫不了關係,還想躲...那就給他點苦頭..付出點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