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SC wrote:那你一定沒見過Foc...(恕刪) 其實不管哪牌的車....只要是有後霧燈設計的...就常會見到"誤開"的狀況(其實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咧)真的是有夠亮...有夠刺眼雖然不喜歡T牌車...但這樣的設計其實蠻方便的...上禮拜颱風天...租了一台YARIS在高速公路上下大雨...前面的車都快看不清楚了這時就把後霧燈打開....提醒後車注意比那種沒後霧燈設計的車子在大雨中閃雙黃燈...我覺得很危險...
ALTIS要誤開後霧燈不容易,我的是02年ALTIS 1.8G,必須先開小燈,才能開前霧燈,之後才能開後霧燈,或是開大燈後才能開後霧燈...不知道後來有沒有改?有些車主很愛開後霧燈,可能覺得亮亮的很帥吧!沒事開後霧燈跟車主比較有關,遇到那種車我都換車道,免得傷害視力。
轉載自FSC:有關後霧燈的翻譯文1. 根據歐盟 ECE R38 法規, 大部分的歐盟國家都允許: 一顆或兩顆後霧燈. 若只配置一顆後霧燈, 其位置可以是在 A. 車體正中央, 或是 B. 與駕駛人同側. 配置兩顆的話, 則必須是左右對稱2. 但是因為兩顆後霧燈, 確實會容易跟煞車燈混淆, 所以在 ECE R48 中規定: 若配置兩顆後霧燈的話, 後霧燈的位置, 必須和煞車燈相距 10cm 以上. (我想, 主要是因為這條規定, 才導致各歐系車廠只選用一顆後霧燈. 因為若要把距離拉到 10cm 以上, 很可能會破壞整個尾燈組的整體美感)3. 後霧燈的亮度, 在 EEC 77/538 中規範: 在水平軸 10 度以內, 以及垂直軸 5 度內的視角範圍內, 照度不得小於 150cd, 但不可大於 300cd. 後霧燈的燈罩面積, 不可大於 140 平方公分. 顏色必須是紅色, 色溫不可以超過 CIE 標準的 2,854K.4. ECE R38 也規定, 後霧燈只能在: 前霧燈, 遠燈, 或近燈三者其中一個點亮時, 才可以開啟後霧燈. 而且必須可以在不關閉前霧燈的狀態下, 單獨手動關閉後霧燈.5. 車內儀表板表示後霧燈被點亮的相對燈號, 必須是「黃色」(Yellow). 只有 1981 年 1 月以前的車輛, 才可以使用綠色.6. 後霧燈最早是 1950 年代開始在歐洲使用, 1980 年代後期(~1990年初) 之後才引進美國.7. 美國和歐盟的法規, 都說: 倒車燈至少一顆 (所以並不需要裝兩顆)------------------------------------------------------------------------個人只有一個感想,就是沒事不要開後霧燈,真的非常刺眼
後霧燈配置一顆或二顆的話題,已經快吵爛了…為了安全起見,後霧燈還是只有一顆會比較好…如果原廠只配置一顆,那是比較正確且安全的作法…就不要手x自已去改成兩顆來作對稱(偽剎車燈)…兩顆也沒有錯,但那是原廠還是有考量到位置設計(詳見樓上)…
mikkle wrote:後霧燈配置一顆或二顆...(恕刪) 樓上說的沒錯。就像我之前所說的,其實這僅不過只是汽車設計之初所設定的燈具形式。但,每當有人發這種文的時候,總還是會吵的不可開交,但原po似乎發了第一篇文後就消失不見,也許是等看好戲吧!話說,這類汽車燈具設計已經不下數十年,為何原po以及部份民眾還是會不清楚呢?原po是真不懂?還是故意不懂?怪哉!
孝裝太后 wrote:樓上說的沒錯。... 總之,就是阿共仔的陰謀啦!(無言) 也許是每個國家都會有的盲點吧!像日本,盲點是講英語噢,在台灣,盲點變"後霧燈"?! 考駕照時就應該要好好教教才對,不然一堆嘴砲又在那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