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的案子得到事主滿意的解決,這點個人替事主高興。但是這件案子之所以引起一些鄉民的反感,主要的原因個人是覺得鄉民們有種「恨鐵不成鋼」的鬱卒吧。某些回文裡面說,事主還是靠自己的力量,找立委,找業界車廠人士,這些方法,當然是直接促成和泰屈服的原因。網路是個虛幻的東西,鄉民有多少影響力,誰也說不準。但是個人也想提醒事主,和泰之所以祭出法律來要求事主,不就正好證明網路鄉民的力量,的確讓和泰有所顧忌,所以才會要求事主在事件處理好之後,不得再針對本事件在網路上有所發言?網路鄉民想知道的,不過就只是事主接受了什麼樣的條件,而這些條件,基本上也沒什麼不好公布的,但是和泰為什麼會要求不得公布?可能是怕其他人士看了要求照辦,也有可能是透過和泰處理的方法,會暴露出這台車的某些基本構造問題,一旦公布,可能會對和泰的銷售產生影響。一定有一些事情是和泰的弱點,所以和泰當然希望事件立刻落幕,不要在網路上繼續發酵,所以才會要求事主不得針對本事件繼續在網路上發表後續處理方法。有鄉民提到事主必需顧慮到法律問題,但是個人以為我們只要行得正坐得直,為什麼要怕法律?只要我們的發言不涉及人身攻擊、謾罵、無中生有等等,我們怕什麼?只要我們陳述的都是事實,有什麼好害怕的?個人過去也跟車廠打過交道,也是上討論版寫文章,把跟車廠交手的過程詳細描述,車廠也寄過存證信函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但是因為我在網站上寫的都是事實,也只有事實,那我怕什麼?我甚至還保留網頁資料,萬一車廠要跟我打官司,我還有資料可以提供給法官做參考咧。鄉民也許只能在網路上打嘴砲,未必能夠在事件處理上產生什麼「直接」的助力,但是鄉民群聚的力量,應該還是會讓大鯨魚感到害怕的
RaymondSHen wrote:個人過去也跟車廠打過交道,也是上討論版寫文章,把跟車廠交手的過程詳細描述,車廠也寄過存證信函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但是因為我在網站上寫的都是事實,也只有事實,那我怕什麼? 樓主的狀況可能和您不一樣您是還在協商過程,車廠寄存證信函不過和您上網PO文章一樣是一種談判的手段而已以後看到啥保留法律追訴權就可以把它當成屁法律追溯權沒有啥好保留的,本來法律就己經幫你保留了,不用特別強調樓主的CASE應該是有簽了一個和解契約契約內容如果有要求樓主要保密樓主就的確有保密的義務,上網PO出和解條件的確是會被車廠告這就是台灣車廠厲害的地方,對於個案給比一般賠償優厚的補償條件換取封口以節省可能要全面賠償的巨大成本,看似花錢其實是省錢,這才是會賺錢的企業但是對於消費者而言,你要選擇會吵才有糖吃的廠商還是要選擇願意全面負責的廠商?似乎台灣的消費者還比較吃前面那一套全面召回在台灣反而是被消費者認為是品質有問題,下場似乎都不是很好更造就廠商有問題都不願意召回,用個案摸頭還比較省錢也不會有負面新聞
不會阿, 樓主應該是非常滿意TOYOTA的補償方式,所以才默不吭聲的, 說不定這個補償非常的棒哩! 買TOYOTA還是很有保障的!Qmore6545 wrote:這篇沉下去了樓主說要問原廠能不能PO相片,也如意料中的只是推託之詞我只能說和泰的危機處理實在厲害消費者就要祖上保佑不要買到有問題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