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01好像一有網友"覺得"自己有什麼"委屈"?就上網希望往上鄉民的"站聲"達到目的後就.......大家習慣就好!不用這麼氣憤!不過既然選擇公佈就該有點guts!不要達到自己特定目標後就"翻臉不認人了"!
7/11 結案??有關後續的處理,該廠顧客關懷部副理有誠意的出面調解??因此,本人就不再追究也不會對本文再作任何的回應?---以上引言---要來PO文的也是你,不肯說的也是你,難不成有什麼不可告人之處? (例如說收到法院傳票?)大家幫你這麼多,我也是Toyota 車主,有什麼不能攤在陽光下討論的? 搞得疑雲重重影響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