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回到立場不同了看法了
何謂有無損失?
以車子當時的價格,由專業的第三者判定車子的價格
加上程度上的精神賠償(損害賠償)
可以用這些費用買一台相同年份的相同車況的車
在我來看"應該"無損失了~
但是我的看法您會認同嗎?
您的認知可能是要新車
那我所說的無損失可能跟您的認知有很大的差異...
姑且不論目前車廠的態度
這樣的賠償制度不是很合理嗎?
車廠的不當態度
當然有可能造成大家譴責的對象
才容易有產生幾倍的懲罰性賠償的討論
就我們看到的車主之前所述
sanwms2002 wrote:
豐田派所、廠、課長與一位什麼客戶關懷部的課長來談,
豐田表示願意陪我們一台同等級的新車,但是理賠金額歸他們,
我們受害者憑良心補貼個幾十萬即可(此為那位課長所言)
各位覺得這樣有理嗎?...(恕刪)
3.5一台剛剛查過大約116-126
扣掉買車談掉的折扣假設110-120好了,或我以更低所謂的車廠優惠價105-115來看好了
豐田那個課長提到"我們受害者憑良心補貼個幾十萬即可"
基本上我覺得他是不會說話
不能說"憑良心",因為已經夠倒楣了還叫受害者拿出良心?
我就把他的說法改一下好了
"是否補貼個幾十萬再買一台新車?"
因為樓主沒有說到幾十萬到底是多少,二十萬也是幾十,九十萬也是幾十
sanwms2002 wrote:
話說此車購入約1年4個月,行駛3萬初頭公里,保險理賠約8X萬...(恕刪)
一加一減大約是20-30萬左右
就我看來似乎也"有可能"是合理的,因為我不知道幾十萬是多少...
sanwms2002 wrote:
更誇張的是,第二次豐田來洽談時,此營業所
羅所長告知無法賠償我們金錢或是同等級車,因為保險公司要跟他們索賠
這次像是嗆聲的洽談後,豐田態度轉為不想處理,並無積極主動相談賠償事宜...(恕刪)
請注意,車主從頭到尾只有說到車廠要怎麼做,或是希望怎麼賠償
1.第一次希望貼錢買新車,但是車主沒有說清楚多少錢
2.第二次希望車主出險,反正這費用保險公司會跟他們索賠
嗆聲的說法我只是看看,因為我相信受害者的態度應該不至於會很好
導致雙方口氣上都不佳
sanwms2002 wrote:
3月31日更新:
今日豐田派蔡課長與營業所廠長與家人協調
老爸放棄之前所提賠償二十萬,改要求豐田賠償一部同等級新車
而兩位豐田代表表示要回去反應給公司,星期三會給答案
老爸為何提出此要求呢?
1.當初要求賠償二十萬是很合理的價位了,但是事情過這麼久,豐田到現在才來談,所以條件重談
2.比照福特事件這要求不算過份...(恕刪)
等到車主要登上媒體了...
車廠才又願意繼續談
結果看了一下別的車友掉車的經驗
有消保官"建議"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請注意是"建議"喔,而不是判決
事隔不到一個月,所以我看到別人有這樣的建議
所以我要求我也要一台新車?
車廠怎麼想?
獅子大開口嘛....
怎麼談?
若是那個課長答應你,他明天就捲舖蓋走路,他敢答應你?
繼續陷入僵局
在我看來,車廠一開始沒有不處理,他也知道這筆費用勢必要賠償的
但是賠償的金額認知差異如此的大
會有結果?
車主若是執意要新車
車廠若是能夠提出誠意要解決但未被接受
倘若有日公堂對簿
我不覺得法官會判定新車的賠償
當然我不是法官,這只是我的認知
車廠今天是管理上的疏失
或許是第一次
我也不覺得會有什麼懲罰性的賠償
但若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錯
那這樣的判例就很可能成立
因為法官可能會認為車廠你錢太多,不罰重一點你車廠不會痛
要怎麼做?
要看車廠,也要看車主
並非單方面而已
當然這只是我的看法啦~
也是大部分產物保險理賠的基準
新車?
真的別想了...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