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樣Wish要賠P的話,那我如果遇到仇人在我前面開,等到他的前面有一台超跑,然後大家都在行進間時,我就給他用力撞下去,然後仇人不就完蛋了?這樣的判決叫便宜行事,不分理由,一律以未保持安全距離就一台賠一台...這種的判決如何服人?那所以我開車在路上我就保持長一點的距離,然後再被罵開神車的都是三寶???
ghoti wrote:那所以我開車在路上我就保持長一點的距離,然後再被罵開神車的都是三寶???(恕刪) 看起來這是真理,別人罵你三寶你又聽不到出事賠錢時這些罵你三寶的鄉民也不會幫你出所以大家上路要開慢一點, 距離拉大一點這才是鬼島上的生活之道啊
WISH依法減速等停中﹝進行式﹞被未依法減速的BMW追撞因此造成WISH駕駛無法在可控制範圍內操縱車輛﹝意即無法踩緊煞車踏板﹞之後即使車輛有撞及前車也非WISH駕駛之過失因為撞及PORSCHE是BMW追撞WISH致使WISH駕駛失控
kaoru4f wrote:WISH依法減速等停中﹝進行式﹞被未依法減速的BMW追撞因此造成WISH駕駛無法在可控制範圍內操縱車輛﹝意即無法踩緊煞車踏板﹞之後即使車輛有撞及前車也非WISH駕駛之過失因為撞及PORSCHE是BMW追撞WISH致使WISH駕駛失控 這樣的速度,wish在被撞後,總共頂了前面的保時捷兩次,很難舉證"無法踩緊煞車踏板"吧。但這些判斷,還是交給專業的權責單位吧,鄉民們嚷嚷,不會影響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