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傀 wrote:都說對方沒受傷了而且...(恕刪) 這話不能這樣說~要關你不是照本唸要關你一天也能關~誰說六個月的不用關~要關不是你決定的~要看判決書還有你怎知道對方沒受傷~事後他去驗傷要跟事主報備嗎?然後在去警局在報一次警驗完傷報完警~忽然往生~那恭喜~事主變過失殺人罪~超過六個月~可以去關了所以有些事要預防~不然後事才是麻煩的開始
飛天羊 wrote:8953197 wr...(恕刪) 從照片感覺起來GP的三角台應該有受損了,感覺龍頭是擺正的,但是前輪好像是偏左邊的。很多車禍的撞擊點都不一樣,所以產生的結果也不一樣,也許國產的豐田真的偷料很多,但是沒有一個類似像IIHS的單位,以同樣標準去測試國內所有國產車的話,很難去評斷誰耐不耐撞,所以直接去斬釘截鐵下定論評斷某某車廠的車不耐撞,我覺得是不太客觀的。
Black666888 wrote:少消費死者,哪一台車...(恕刪) 在下認同BLACK大大說法.300公斤.在時速100下因該沒有不會受到極大損傷的.記憶中探索頻道的流言終結者.曾經做過這專題.只是小小的輪胎皮.就可以在高速的狀態下.讓車子受損.更何況是300公斤重的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