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0929 wrote:
目前手上有對方行車紀錄器與我車後行車紀錄器,
與他車後方第三行車紀錄器!!
與當天車廠對談錄音內容!
及對方所簽保證書!
及當天證人!
對方狀況:無照(酒駕吊照),酒駕,人頭頂替!
以上~~我該怎麼做!!
你手上的證據無法證明對方無照、酒駕
人頭頂替的部分,分3部分
一:行車紀錄器有清楚拍到車禍當時對方的樣貌、身形,與目前冒名頂替的人不符;例如不到一個月從禿頭變長毛或是長高20公分
二:你有冒名頂替的人的發生車禍當時不在場證明。比如說當時是上班時間,對方應該在公司,但是卻說開車撞到你...個人覺得這大概只有阿湯哥可以辦得到
三:你手上是否有真正肇事者的資料(電話、住處...)、簽名。
不過,既然敢冒名頂替的,要嘛拿到肇事者的大筆金額,要嘛就是不怕關...而且如果證明他是冒名頂替,你的事故會變成一個"沒有肇事者的事故"。
這個在實務上有發生過,兩人共乘一台轎車撞死人,結果雙方互指對方才是肇事駕駛,最後兩人"好像"無罪開釋(因為年代有點久遠)。
我想,你現在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對冒名頂替的人求償或是讓他坐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