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的始作庸者是我們偉大的白痴政府
底下是速率計的規範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M2、M3及N2、N3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之M2、M3及N2、N3類車輛,其速率計應符合本項規定。
以無載條件(空車重+駕駛員+必要儀器)且依下列速率測試,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於真實速率且速率計標度盤指示之速率(V1)與真實速率(V2)間應滿足 關係:0<=V1-V2 <=V2/10+4
假設實際速度 100Km/hr , 則按照我們偉大的中華民國法規, 時速表顯示 100~114 Km/hr 都是合格的....
這也太寬鬆了吧 ?
我前一台1995 Altima 速率表也是準的嚇人, 120km/hr 以內跟GPS 比對瞬間速度誤差不到 2km/hr ( 有抬頭顯示器 )
但是現在的TEANA 2.3 就很快樂, 剛換車的時候以時速 110km/hr 跑在高速公路, 總覺得好慢, 在內線也是一直被超車, 結果拿出GPS 一對才 102 km/hr , 當場傻眼.....
所以我現在高速公路
速限 100km/hr 的路段我都開錶速 120km/hr , 真實速度約 112 km/hr
速限 110km/hr 的路段我都開錶速 130km/hr , 真實速度約 120 km/hr
都落在法規測速10%之內
然後每每看到有人龜在內線, 我就會想笑 -----又一個被政府騙的人, 哪天被雷射鎗打下來說你在內線沒開到最高速限, 等著吃罰單有苦說不出吧...
不然去申請國賠好了....
http://www.car-safety.org.tw/uploads/Rule/073_05_%E9%80%9F%E7%8E%87%E8%A8%88%E6%AA%A2%E6%B8%AC%E4%BB%8B%E7%B4%B9.pdf
這裡有一篇文章就是介紹會什麼偉大的政府會定這個公式的原因, 最後有寫道希望大家不要霸佔內線.
意思就是說如果你霸佔內線然後又照照政府規定開在最高速限結果還被開單, 那不關他們的事......
*^* wrote:
(這是法令規定, 不會因為是賓士就有特權可以不用調快,
所以樓主開到的那台錶會準的賓士應該是08年以前款式)
大大說得沒錯. 自0...(恕刪)
這對一些內建GPS的進口車而言並不一定正確.
另外, 小弟的車子高速定速和GPS速度 誤差約2~3KM/H.
90 vs 88~89
105 vs 103上下
120 vs 117~118 (差距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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