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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更新)老爸的CAMRY在台南中華西路二段原廠保養廠失竊,真的變頭又大了

愛看不愛寫 wrote:
嗯--------前...(恕刪)

這位新註冊的大大怎麼這麼了解此事經過呢?
該不會也是剛好去這間保養廠?
又剛好遇到那幾位主管??
又剛好講給你聽???
可以麻煩"愛看不愛寫"大大分享樓主未提起的內容嗎?

sanwms2002 wrote:
我同意大大的說法,家...(恕刪)


無其他替代方案是怎樣??

就只有車主出險, 保險金給他們, 再補一些錢給他們, 才能換一輛新車???

這種態度要直接賠一輛給我都還要仔細想想呢..............

還敢向車主要錢?? Toyota有出保費嗎 ?? 有表示要補貼保費嗎 ??

還真是好一個"客戶關懷"啊~~~~~真好笑.........................

夢想a白開水 wrote:
別這樣,

冤有頭,債有主!

今天是台灣代理商的錯,

又不是品牌母廠的錯!

要怪就去怪咱們偉大的"和泰"吧...
恕刪)


我想大家的意思應該是用原廠的力量來逼和泰處理拉
其實和泰大可直接賠一台不就得了
或是最低限度看看有沒有領牌車
拿領牌車來談看看
也不用稿的現在那麼難堪
不過話說回來
稿的這麼大
我沒看到各大新聞有報導耶!!
還是有報我沒看到
我覺得豐田這一次的處理方法真的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貪!

如果他們可犧牲一點,那應該很好談,
不要忘了,新車的車價當中除了車子的生產成本(材料、組裝廠的工資、稅金....等等)外,
還包括許多管銷人事成本及佣金,
如果豐田肯犧牲後面這兩項的話,搞不好很快就把這件事擺平了..........
從第一篇開始看到第24篇
連PO文手都出來了

原廠還是無誠意解決問題
持續抱著老大心態在處理事情
反正T牌的車就是銷售量高,一有負面消息
就全力砸錢封鎖,這種心態真讓人覺得不恥
F和T牌都得要引起眾怒才會積極處理是吧~
rayyong wrote:
真的是令人非常的憤怒
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事情
建議樓主去報案兼找記者
而大家幫忙轉貼到其他的討論區
讓豐田也嚐嚐被蘋果上頭條的滋味吧
)


之前牙醫試車失控就上報過拉
http://tw.myblog.yahoo.com/ibizawang-20gti/article?mid=3725&prev=-1&next=3625
如果不是這篇網誌,從報紙看起來我還認不出來這是camry3.5
結果不也是不了了之,想買的還是會買
因為會有一堆很有(人情味)的消費者出面相挺
也許是離題了..

不過台灣車商就是如此,老把消費者當肥羊宰
遇到問題又處理的不乾不脆...
把賠償稿的跟組裝用料一樣,成本抓的超緊
反正賣的好也不差這群(小部分)的消費者拉
看了兩篇F跟T的保養場偷車事件

深深覺得....車子還真好偷

尤其是放在保養場的

治安真的不好....

支援一下樓主
無辜的車主不是傻瓜 , 廠家也不是笨蛋 , 保險公司也更加不會是頭蠢驢 ,
若車主開始汲汲營營的想領取為數不少的保險理賠金,
這當然是車主的權益 , 無人能夠置喙,
而保險公司在支付理賠金後 , 當然會去查清楚 , 再轉向toyota行使"代位求償"權
索討已支付之理賠金額 , toyota 必然且也必須接受保險公司的申請(因為車是在他們廠內丟的)
接下來 , toyota還得應無辜車主之請求 , 無償賠付同等級新車一部 ,
這樣 , 就都皆大歡喜了嗎?!


問題來了. . . . . .
各位看倌 , 從裡頭可看出誰是這場意外事件中的最大獲利者嗎??

承如先前好心者提供之論述,
你一台車 重覆投保竊盜險 , 一旦遺失 , 可以重覆申請理賠嗎?
民法有關此類的規範就是在防止【不當得利】的產生 。
人壽保險(人)跟產物保險(動產、不動產)可是有著極大的不同之處 , 是無法相提併論的。

別說你有多委屈 ......... 有多可憐 ....... 有多憤恨 ......... 大家都一樣

不要心存貪念 , 事情才有轉寰的機會。








BLUE8926 wrote:
各位看倌 , 從裡頭可看出誰是這場意外事件中的最大獲利者嗎?? ...(恕刪)

我知道
偷車的小偷!
BLUE8926 wrote:
無辜的車主不是傻瓜 ...(恕刪)


2008年3月27日才註冊的帳號
而且都是針對本篇的發言
很難讓人懷疑你是別有用心還是來滅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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