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yashi-Kiyoshi wrote:
希望樓主能得到想要的正義然後跟大家分享一下。不過,是消保會不是消基會,不要告錯了。..(恕刪)
行政院消保會是政府部門只能依法行事,
只要簽約時有小小小小字的但書,就代表車廠已達告知義務,
和泰車一定是拿出這種「已盡告知義務」白紙黑字的證據,讓你告不成。
但若想告贏和泰車的銷售話術,必須取得證辭。
連立委都讓油電車貨物稅減半,圖利把持全球油電車技術的汽車品牌了!
以和泰車的政商關係,行政院消保會甚至可能被摸頭,
這種大Case且不一定確認車廠違法違規的消費糾紛,反而該找民間的消基會,會有一堆免費律師處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