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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更新)老爸的CAMRY在台南中華西路二段原廠保養廠失竊,真的變頭又大了

有沒有哪位英文特好,把TOYOTA CAMRY及FORD ST被竊事件,翻譯成英文,先email到該國母廠,
該國母廠沒有回應,再email到歐美日的媒體,如CNN or ABC or NHK等等媒體...
不管國外媒體有沒有興趣報導,anyway,,這是個管道 是個機會,或許可以教訓國內這兩間車廠,國內的消費者不是好欺負的
順便告知一下身邊外國友人...

這兩家的車暫時不能買
頭又大不願意賠償?
真的是給他太誇張了
樓長該找水果日報了
頭又大派來的那幾位怎麼還沒有發言?
y20070122 wrote:
順便告知一下身邊外國...(恕刪)

別這樣,

冤有頭,債有主!

今天是台灣代理商的錯,

又不是品牌母廠的錯!

要怪就去怪咱們偉大的"和泰"吧...
y20070122 wrote:
順便告知一下身邊外國...(恕刪)



轉一下樓主今天增加的訊息
4月2日更新:
今日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來電告知老爸
因我們的車使用一年多,他們豐田公司表示無法賠償新車
也無提起其他替代方案,就這樣結束通話
那我們只好採取應有的行動了
再次謝謝各位大大給予小弟這麼多支持與意見
此事不會這麼容易結束,還會再更新
=================(以上~)
重點

1.外國跟國內車 是兩回事 ,人家會聽你建議而不買嗎
歐洲福特,日本Toyota,北美toyota 車子可是好到不行


2.兩家給我目前的處理感覺看起來,我覺得是見仁見智
F家ST 大家看得到的是人家提出的方案裡面..至少看的出來車主有說..福特是有誠意在談這件事
當然...內容部份還在協商爭取中(再怎麼說 還不至於走上一定得上法院...)

T家Camry..看樣子原廠就是以客戶關懷部的課長
(對客戶這麼嚴重的問題而言這算什麼職位公司代表~~???小不拉機的~)
而且也沒其他方案~ 根本沒協商空間
就算會贏 也是要猛跑法院了...這下子就算贏,.也是贏的很累了

這點看的出來T家在此次沒學乖吧,連稍微大點的頭兒都可以不用出來協商
(我是覺得皮皮的福特這次似乎有被兩次事件稍微動了一下~消費者意識還是得抬頭,有抗議就有差...多抗議幾次..他們會感覺到我們的存在的~~)


夢想a白開水 wrote:
別這樣,冤有頭,債有...(恕刪)


有差嗎?
和泰代表的不就是TOYOTA?
從一開始看,就覺得很想多了解看看,也一直很想知道事情的發展如何?
看到版主4/2的更新,我再從頭將所有回應的文章看了一遍.
為了寫這篇回應,我請在豐田的親戚問了相關的問題,整理如下,當然會有不同的意見,所以如果你是版主或TOYOTA的親友團,就不用理我了,也不用攻擊我,當作參考好了.
1- 原本,我以為豐田會賠一台新車的,結果,版主及許多朋友都失望了,因為車子的確是豐田搞丟的
2- 據我的了解,事情跟前面少數回應者一樣,事情經過跟版主講的有些出入,當然車子的確失竊了,但是事情的處理及經過,版主都不是當事人.豐田的商談人員沒有直接接洽過版主,因為車主是版主的爸爸.打電話去和泰的也不是版主,所以有很多的過程及內容是版主從家人那裡轉述的.
3- 我們應該就車子的賠償金額及如何求償來幫版主想辦法,不是幫版主咒罵豐田,這樣於事無補.
4- 有網友引用水裹日報中的消保官的消保法見解:消保法的懲罰性賠償,我可以直接告訴版主,那個消保官不懂,因為就這個案例來說,無法引用消保法,這是屬於法律上(侵權)的範疇,網友們可以去問律師,而且消保官也只是協調,他的說法也完全不具法律效力,只是提供一個平台供消費者申訴,各位網友可以看看福特事件,消保官說了那些話之後,--------然後呢?
5- 版主是受害者,豐田也是受害者,都有損失,理論上不應把所有損失都算在某一方,但可以說豐田保管版主的車,情理上豐田應負更大的責任.
6- 有很多網友有跟我一樣的想法,參考福特那一篇,福特的版主無論是事情進度的更新或者是跟網友的互動,都是此版版主需要檢討的,這是討論區,雖然我不曾發表文章或回應,但是版主要大家幫你想辦法,不能註冊完寫一寫,----就沒了,更新也慢了,這樣是不負責任的,也難怪有許多網友對版主有怨言
7- 保險及法律的基本意涵是要填補損害的,不是要讓人得利的,希望版主要切記,前面有些網友或許言詞犀利些(一魚兩吃),但是切入重點,希望版主及版主的家人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不然協商或法律過程中您應該討不到好處的
8- 至於(不負保管責任)這句話,我相信應該是誤會,我認為以豐田如此大的企業,就算是小公司的代表出來商談這種事的時候,應該不會講出這種豬頭的話.版主的爸爸應該是氣憤時的口誤,畢竟版主沒有直接跟協商代表講過電話,對吧?這樣就如前面某一位網友說的,那位協商代表也是吃人頭路的,版主這樣豈不是害了他?冤有頭,債有主(不曉得應該說那個廠還是竊車的人),是吧?
建議版主的家人跟豐田的人好好談,版主多多少少負擔些折舊,順便柪些東西,應該可以談的起來的,要車廠賠您一台新車,說真的,對版主及豐田都不合理,按現行法律應該不可行.
前面許多網友有很多意見或許版主聽了不合理或者覺得刺耳,個人覺得那些反而可以參考,版主可以請家人一起研究看看,祝你成功
Accord7th wrote:
有差嗎?和泰代表的不...(恕刪)

為什麼說到TOYATA就要=和泰?

那請問國外的TOYATA是否也=和泰!?

TOYATA在只是個品牌,

在台灣是和泰代理銷售,國瑞製造!

該處理解決問題的應該是台灣的銷售公司=和泰!

今天車子偷工減料,品質不良,

甚至是今天車輛被竊的事件等等的問題...

該歸咎的到底是台灣代理商!?還是品牌!?

麻煩請搞清楚好嗎?
愛看不愛寫 wrote:
5- 版主是受害者,豐田也是受害者,都有損失,理論上不應把所有損失都算在某一方,但可以說豐田保管版主的車,情理上豐田應負更大的責任.


我小小的鞭一下...版主是受害者﹍yes、豐田也是受害者﹍yes、理論上不應把所有損失都算在某一方,但可以說豐田保管版主的車,情理上豐田應負更大的責任﹍sorry,是要負完全責任,版主及版主家人沒有責任


愛看不愛寫 wrote:
建議版主的家人跟豐田的人好好談,版主多多少少負擔些折舊,順便柪些東西,應該可以談的起來的,要車廠賠您一台新車,說真的,對版主及豐田都不合理,按現行法律應該不可行.


阿......,這是可行的,只要提出有作例行保養的證明、外觀無損
法官會判定這是一台"有在跑的車"...再加上版主家人只要主張"恢復原狀",不接受折價賠償
基本上會判賠同型車一台

夢想a白開水 wrote:

為什麼說到TOYA...(恕刪)


您沒聽過連座體罰嗎?
當品牌母公司的價值遭受到損失...那它會不會對 出包 子集團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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