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常道路時速60以上人不就去了!
女生教我的事 wrote:
ALTIS只是引擎蓋...(恕刪)
yolloy wrote:
我很少發言的!但是看到忍不住!
撞的好!我也有想過如果是我遇到這種情況該該怎樣!!退到退無可退時!我他媽的一定撞死一個!至少不會虧本!他們不給我活路!只能讓他們這些人渣先死!
richhold wrote:
向這位開大七的大哥致上最高的敬意! 現在在台灣每天上演的都是加害者囂張跋扈,警察也奈何不了這些加害者,法官往往都認為加害者“可教化”而輕判,受害者只能默默承受極大痛苦。 今天終於有個“以暴制暴”的高潮戲碼演出令人大快人心。 雖然說“以暴制暴”不是真正正確的方式, 但現在的司法又能怎樣保護一般善良的老百姓呢?